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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升机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护发展策略决策及行动计划

    蒋睿 编 辑:张薇 2021-10-30 23:12:00

      一、民航发展现状如下: 

        

      

     
      文本框: 矛盾主要方面文本框: 矛盾主要方面
      

        

        

        

        

        

        

        

        

        

        

      二、我国直升机应急医疗救助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合国际国内直升机医疗救助服务现状分析对比(参见文件二),我国直升机应急医疗救助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救助能力不足 

      实际可救助人数低于实际需求人数;飞行员、医疗人员及设备缺乏;大量航空器资源闲置,根本原因在于合格证持有人缺乏政策引导行业标准规范不完善,企业不清楚怎么干,局方不清楚如何审! 

      2、政策有待加强 

      部分政策较为宏观,造成航空企业不愿意从事医疗救助飞行,而少数正从事医疗救助飞行的运行人存在安全风险,应尽快出台更为细化的运营扶持政策和安全运行指南。 

      3安全运营监管有待完善 

      主要集中在事前阶段,安全监管人员数量不足,应出台更细化的运行标准和详细的监管指导材料,加强运行过程监管。 

      4使用价格高: 

      平均每次使用价格高达38万元,无法面向社会大众普及推广。 

      三、决策与行动计划 

      我国目前的人均GDP水平已经处于航空医疗救护服务需求的迸发期。在国外,航空医疗救护的费用主要由四类主体进行支付,分别是政府、保险公司、民间捐款、患者本人其中最常见的,也是现阶段最值得我国借鉴的,是人们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消化救援成本。我们要以问题为导向,以持续安全为前提,以驱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的,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构建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联动发展格局,培育航空医疗救护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持力量。 

      1、总体思路 

      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航改革工作意见》中有关“组织保障”的要求:“注重统筹协调:各项改革任务既各有侧重、又密切相关,必须加强统筹协调,承担改革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协作、支持配合,确保改革工作形成整体推进之势。要主动加强和中央、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创造协同推进民航改革良好外部环境。凡属于中央和有关部门已经明确的,民航应该配合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的改革事项,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凡属于民航局能够主动推进的改革事项,要抓紧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如涉及超出民航局职责范围的重大改革事项,要及时上报,争取在国家层面上予以推进。 

      民航局主动推进事项如下:  

      1)法制建设 

      a、指导思想 

      《冯正霖局长在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明确指出:“要加快形成区别于运输航空的安全规章标准体系并严格执行。一是明确“ 分级分类” 的安全管理思路。区分任务性质,是载人运输还是作业飞行;区分作业地点,是城市上空还是野外田间;区分航空器类型,是较大型还是轻小型;区分用途,是自用还是经营取酬。要根据上述情况,分类评估风险逐步建立一套适合通用航空各类作业特点的安全规章标准体系。重点抓好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护等方面的试点工作……民航局对通航发展的工作重点,要重在规范通用航空发展的法制建设上,重在通用航空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度建设上,重在法规和标准规范的监督执行上,重在通航企业运行的安全监管上,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把通航发展的“ 根” 扎正扎好。 

      b、主要任务 

      应急救援与医疗救助飞行无论使用何种运行模式(商业或公益),要坚守安全底线,必须在相关规范标准框架内实施。因此,民航局法制建设的首要工作是:制订有关直升机应急救援与医疗救助飞行的规范与标准。该项工作应充分借鉴国际经验与系统合力。在国务院应急办领导下,联合不同领域专家共同建章立典。在此过程中我们还应加强流程管理,注意简化(网上办公)/减少行政审批,倡导信用管理,统筹多方机构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民航法制建设任务可结合《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部)修订,补充直升机运行标准,增加“医疗救助”的运行标准,基于尽快出台试行和未来修订的快捷性,建议以咨询通告形式尽快颁布直升机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护相关标准和规范,其中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空中医疗救援运行标准 

          有关医疗救护航空器增设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及改装规范和认证标准 

          应用民用航空器转运伤病员服务的有关规定及规范 

          从事航空医疗救护的飞行、机务、医务及相关人员培训规范机资格认证标准 

          空中医疗转运的流程标准 

          应急医疗救助运行合格审定程序及标准 

           2)构建高效安全监管平台 

      在法制建设同时,我们还需考虑通用航空安全监管平台建设。一是要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对通用航空器地面和空中活动的监控与追踪能力,实现飞行动态实时监控;二是加强信息及数据共享,如将CCAR135合格证持有人(含应急救援和医疗救助运行)纳入飞行标准监督管理系统(FSOP),以风险/绩效管理为抓手,实现系统安全。 

      2、行动计划 

      针对民航首要任务,遵照《冯正霖局长在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认真研究国外通用航空的发展特点和规律,找准适合我国国情的行业管理的切入点和监管重点。”有关行动计划如下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采纳国际标准,吸取国外成熟经验,针对国内运行现状,尽快出台直升机应急救援和医疗救助运行标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安全数据分析 

      接近一半的应急医疗服务直升机坠毁事故发生在救援现场,因为事故现场的地形条件和输电线路都会带来危险。 

      超过半数的应急医疗服务直升机坠毁事故发生在夜间或能见度低的条件下: 

          半数的事故发生在夜间 

          75%为人为事故 

          40%为直升机碰撞地面或物体 

          只有三分之一的直升机飞往救援现场,但是它们却占了事故的一半  

      国内直升机事故信息: 

      n   2013: 7 次事故 

      n   2014: 1 次事故 

      n   2015 (1-9): 6次事故,原因如下:  

      Ø   2 (撞高压线). 

      Ø   1 (天气原因) 

      Ø   1 (天气和障碍物原因) 

      Ø   2 (调查中) 

      2)总结安全改进措施: 

          不易直接按CCAR91部标准进行医疗救助飞行 

          增加夜视镜 

          加装地形提示系统(TAWS 

          加装无线电高度表 

          实施飞行数据监测 

          实施飞行前风险评估 

          加强培训 

          加装用于仪表飞行规则(IFR)的设备 

      · 提高天气预报水平 

      · 加装安全设备 

      供机组和医疗人员使用的无线电设备 

      雷达 

      头盔夜视装置 

      3)收集参考资料 

      a)国际标准: 

        i)国际民航组织通告338号《直升机医疗运输的安全通告》 

      ii)国际民航组织通告340号《关于扩大便携式电子设备使用范围的指南》 

      b)国外资料: 

      i) 美国联邦航空局法典第135L分部 “直升机空中急救设备、运行和训练要求”; 

      ii) 美国联邦航空局《监察员手册》第五章“空中急救运行”; 

      iii) 美国联邦航空局(FAA)咨询通告AC 135-14B《直升机空中救护运行》; 

      iv)美国联邦航空局咨询通告AC 120-96《直升机紧急医疗服务一体化运行》; 

      v) 美国联邦航空局通告《运营人安全通报06001-直升机紧急医疗服务运行》。 

      4)整合资源,细化政策 

      按行动计划,集中优势兵力解决主要矛盾,聚合各种力量解决主要问题。民航局牵头,找准适合我国国情的行业管理的切入点和监管重点(CCAR135部合格证持有人),组织民航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直升机制造厂商、CCAR135合格证持有人、国内外专家,组建专项工作组,按照项目管理模式(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联合制订航空医疗救助运行的安全规范与标准(咨询通告),内容包括: 

         从事航空医疗救助的飞行、机务、医务及个相关人员培训规范及资格认证标准; 

         空中医疗救助安全运行标准; 

         航空公司医疗救助运行合格审定及监督标准。 

      5)验证试点 

      咨询通告出台后,分区域(选取有代表性的发达地区及偏远地区,平原或山地区域)在已实施医疗救援服务的航空企业(如首航直升机、华彬、金汇通航等)试点(参阅附件“试点草案”),培育1-3家具有示范性的本土航空医疗救护企业,推广先进安全经营经验及商业发展模式等,不断提升行业社会影响力,带动我国通用航空医疗救护企业快速发展。通过试点,积极收集反馈意见并实施改进推广,实现总体目标。 蒋睿 

        

     

      附件:         

      西林凤腾航空应急救援试点草案 

        

      一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在省政府的统筹规划下,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搭建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引导部门与商业机构之间协作配合。 

      ——突出公益、兼顾效益。航空医学救援体系建设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以公益性为主,在市场体制的运作下,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其良好发展。 

      ——应急优先、常态运营。航空医学救援工作除承担常态下的院前救助外,必须重点做好非常态下的紧急医学救援、演练和其他政府紧急任务的准备,无条件服从于政府的应急指挥。 

      ---军地融合、民用为主。航空应急救援纵贯空地,横跨军民。 

      ()总体目标 

      以政府为主导、以军民融合为途径,借助资本运作、实现模式创新,充分发挥和挖掘政府、军队、社会的现有资源和能力优势,在针对性解决当前航空应急医疗救援这个现实问题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反恐维稳、抗震救灾、突发事件处理及城际作战演练等未来可能出现或已经存在的军地各领域的多种应用需求,做到重点突出、统筹发展、一次规划、长期使用,实现四川省军民融合通用航空基础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队伍建设、网络覆盖等基础保障能力的均衡发展和稳步提升。 

           二 主要任务 

      着力建设四川成为全国先试先行的公益性事业改革项目试点省份,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7年前,建立医学救援机制与组织) 

      1、成立由省政府牵头,我委主抓,由军民航、保险、通用航空、医疗等机构参与的项目实施工作组,建立部门之间协同配合、运行简便流畅的航空医学救援应急联动机制。 

      2、组织卫生、空管、保险、通航、政策研究、发展改革多行业、多领域专家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出台我省航空医学救援技术性规范文件(目前考虑应编制9个文件),形成四川体系建设模式。 

      3、成立四川省航空医学救援基金会,通过地方政府、医疗、民航等部门及慈善机构、企业支持,前期争取吸收1000-2000万元的启动基金,满足航空医学队伍培训、课题研究、机上医疗设备配备、弱势需求患者帮助、航空医学救援指挥中心信息体系建设、全体救援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等需求,为体系建设及顺利运作奠定基础;通过与保险机构协商,每年按一定比例提取部分保费纳入基金,促进可持续发展。 

      4、组织保险机制研讨,分别针对“紧急状态下救援及弱势救助”、“常态救援”两个方面,确定保险形式、参保对象等初步方案,并据此探讨指挥中心系统与保险系统的衔接。(例如:指挥中心接到救援调度需求,个人参保的可通过伤员身份证号、车牌号等,即刻识别伤员具备保险情况,以便于保险介入的及时性。)深入探讨多行业、多领域联动机制的运行办法,并研究形成完整的保险介入机制,为航空医学救援应急联动机制的正常运行提供深度保障,并为形成四川省航空医学救援基金会的良性生态循环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2018年前,试点与标准制定) 

      1、在大成都地区做试点,组织一次四川模式航空医学救援实战演练,固化点模式,举办一次全国型的航空医学专题论坛,邀请国家及各省相关部门领导专家细化论证,完善发展模式。 

      2、完善体系运转的技术标准与规范文件 

      第三阶段(2019年 总结推广阶段) 

      1、引导保险、通用航空、停机坪建设商、医疗等机构建立费用支付和分担办法。 

      2、在全省合理布局,依托各地区120建立航空医学指挥调度中心,组建航空医学救援应急队伍,布局航空医学救治机构、规划兼用型的停机场所,建成体系,总结评估航空医学救援应急工作。同时作好模式推广,形成响应。 

      3、加大宣传力度,支持保险公司积极介入,采用低保费,高参与的方法,争取2020年内达到全省20%人以上人口参保,确保航空医学救援体系正常运转。并同时考虑将地面120院前急救与空中120航空急救合并列入保险覆盖范畴。 

      第四阶段(2020年,正常运行阶段) 

      1、运行系统建成。省级及各地区(片区)建立的航空医学救援指挥中心发挥作用,规划的兼用型停机起降场、定点航空医学救治医疗机构、航空医疗队伍建设完成,全省航空医疗救援体系各组成单元功能磨合到位。 

      2、保障系统建成。依靠政府主导建立的多方航空医学救援联动机制,及航空医学救援系统正常运转的各类技术规范标准通过政府文件或立法程序固化,充分发挥政策保障支持作用。保险公司在兼顾普通群众基础需求的同时,开发多层次个性化保险产品,可以为更高层次的群众提供差异化服务,以增加整个救援体系的利用率,增大保险和通用航空企业的资金来源,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降低整个救援体系中单个个体的运营成本,实现整个机制的可持续良性发展。让整个体系可以自我造血,自我成长,最终实现一个多方共赢的局面。 

      3、运行模式完善。不断采集各方意见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不断提升完善四川省航空医学救援应急联动机制、保险介入机制,不断提升联动机制的运行能力,保险介入机制的保障能力,争取更广泛地为所需人群提供有保障、低成本的航空医学救援,将四川模式不断优化深入到全省甚至全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