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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完善管制检查员管理体系,精准聚焦“三基”建设

    刘国毅 编 辑:金杰妮 2021-10-31 11:07:00

    摘要:空管系统精准聚焦“三基”建设,可从完善运行单位现场管理体系和加强专业人员资质能力建设等方面找到切入点。完善管制检查员管理制度,细化工作程序,加强培训交流,提升管制检查员业务技能,对充分发挥管制检查员作用,夯实空管保障体系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 

      

    管制检察员与管制教员、带班主任共同构成管制现场三大运行管理骨干力量。要充分发挥管制检查员作用,需要加强管理,总结经验,持续开展提升完善工作。 

    一、管制检查员工作概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检查员是由民航局聘任,依据规定代表民航局从事执照技能检查和单位技术检查,参与不安全事件调查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空管系统检察员分为管制检查员、情报检查员、电信检查员、气象检查员。检查员聘期四年,每年应当至少履行1次检查职责。比较而言,美国FAA同样聘有航空安全检查员,分为飞行、电子、机务、培训等类别,负责检查、监督航空安全相关领域工作,提升运行安全和效率。 

    2017年底,民航空管系统将聘用350名管制检查员,这些检查员从全国近万名管制员中选拔出来,将在今后四年间担负起技能检查和技术检查的任务,促进空管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管制检查员制度实施近三十年,为规范管制运行,提升安全效能起到了不可磨灭的积极作用。但坦率而言,当前的管制检查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规章制度层面,相对民航飞行等专业来说,现行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检查员管理办法》结构条块较粗,缺乏配套的管理程序,组织实施、评估反馈、持续改进环节的实用性操作流程较少;人员能力层面,检查员主要来自运行一线,针对性培训不够,对规章体系的掌握不足,对实际情况的分析能力不强,检查技巧需要进一步锻炼提高;操作层面,避重就轻,重个人技能检查,轻集体技术检查,一定程度存在走马观花式的检查,检查员规范、督促、警示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二、优化管制检查工作的实践经验 

    工作实践中,管制检查员一方面要加强学习,拓展知识面,掌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为组织和实施工作检查积累理论知识;另一方面,用好“拿来主义”,继承和积累实践实例,分析和总结检查经验,持续优化检查工作。 

    管制检查员实施检查职责时,应当熟悉并遵守工作准则和具体要求,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工作中,要坚持以下5个原则:一是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尊重事实,严于律己,不徇私舞弊,不让个人感情影响检查评估;二是坚持教考分离原则,检查员作为教员的,不得对本人带培的学员实施技能考试;三是创造轻松的环境,营造平和中立的氛围,便于被考核人正常发挥;四是严格执行检查标准,技能检查仅对比被检查人表现与标准规范的符合性,不对比不同被检查人间的表现异同;五是查找问题持续改进,不断学习,运用经验,做规章规范的维护者和践行者。 

    从实践经验来看,完整的管制检查可由“8步法”构成: 

    第一步是分析任务,确定侧重点是个人技能检查还是单位技术检查;第二步是制定计划,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时间和方式,明确需要的资源;第三步是划定范围,准备检查范围,明确参加考核的人员和考核内容;第四步是明确重点,根据运行情况明确检查重点是现场运行环节还是人员资质情况;第五步是确定方法,根据考核目标和要求等实际情况,确定使用理论考核、模拟机考核、岗位实操等一种或多种考核方式。在检查实践中,不少检查员愿意使用口试考核来检验被考核人基本情况。口试考核方式灵活,内容涉及面更广,可以与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互补,如通过考核特情处置程序,可以更全面地掌握管制员知识结构,测试反应速度,评估应激反应。第六步是实施检查,根据检查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完成检查。第七步是评估反馈,根据检查情况,作出是否通过检查的评估结论,向被检查单位或被检查人反馈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要求。第八步是总结提高,总结经验,完善流程,提交总结报告,形成PDCA闭环管理。 

    其中,步骤1-4是检查准备阶段,重点在于计划管理,步骤5-7是检查实施阶段,重点在于实施管控,步骤8是检查总结阶段,重点在查漏补缺,持续改进。 

    三、完善管制检查员管理体系的改进方向 

    (一)完善评估反馈环节 

    评估是通过观察、评价和记录管制员考核表现以判定其能否达到所适用标准的过程。评估要准确有效,必须保证可靠性、客观性、时效性和完整性。及时充分地评估反馈可以帮助被考核人识别理论或操作技能缺陷、帮助被考核单位掌握培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完善评估反馈环节,提高该环节的沟通效率,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评估反馈要根据考试记录,从申请人满意的方面开始,逐步深入到能力缺失或不足部分,过程中应鼓励申请人分析评估自己不满意的科目。一般情况下,管制执照申请人的教员应当参加讲评,了解不足,共同改进。二是在评估中,管制检查员应引用规章规定的具体条款,指出被申请人在考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给出避免失误和改正缺陷的建议。三是评估过程中,管制检查员应明确告知被检查人的管制技术状况以及是否通过检查的结论。四是检查员在有必要的时候,应根据实际情况,单独与执照申请人的教员就培训情况进行沟通,讨论改进培训的方法。五是检查员要避免陷入关于考试判定依据的争论,如果有问题,记录相关细节并报告职能部门裁定。如果有不能通过检查的情况,相关人员应明白,并非检查本身导致检查或考试失败,而是被检查人或申请人当时的表现未能达到规章要求的合格标准。 

    (二)完善监督检查环节 

    加强对管制检查员行使职能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检查,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检查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在今后的实践中,应当广泛借鉴飞行员资质能力建设的具体做法,从以下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管制检察员监督考核机制: 

    首先是从规章制度上,制定管制检察员工作检查程序,加强监督管理,重点明确特殊情况下的处置规定。例如,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考虑对检查员进行评估检查:一是该检查员主持的技能考试总体通过率超过一定比例(如95%)时;二是收到对该检查员的有效投诉时;三是如果通过由该检查员主持的技能考试后获得执照的管制员在考试后一段时间(如三个月)内发生了事故、事故征候或其它重要事件,并且最后证明管制员在这些事故、事故征候或其它重要事件中的技术表现存在明显问题的。 

    其次是引入监察机制,定期组织监查员对管制检查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检查员持续满足聘任要求,能合格履行工作职责。例如,定期安排监察员观察检查员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对检查员进行测试,评估其是否具有足够的能力以及是否具有依据规章标准评估申请人表现的能力。 

    (三)完善培训管理体系 

    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培训体系,对培养管制检查员工作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培训管理和制度管理体系,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修改完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检查员管理办法》,增加配套的管理程序,解决目前检查实践中标准理解不一致和缺乏操作流程的问题。二是制定管制检查员培训大纲,配套开发培训教材,收集整理检查案例汇编,进一步规范检查员培训要求。三是研究对管制检查员分级管理的可行性,检查员除了横向分为主任检查员和专业检查员外,纵向上应该考虑根据工作成绩和贡献,结合工作年限,将检查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等类别,实施分类管理。 

    总的来说,完善管制检查员管理体系,一方面要组织做好对检查员群体的学习培训,传授技巧,加强交流,总结经验,提高认识;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建章整制力度,强化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现有规章制度,制定实施程序,细化操作流程,规范管制检查员管理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能力建设, “三基”建设精准发力。(民航西南空管局 刘国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