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航空安全员训练及考核工作的改进
摘要:航空安全员的训练及考核工作既是国际民航组织对成员国的要求,同时也是我们做好空防安全工作的基石。作者基于自己从事航空安全员训练工作数年来的观察和思考,就目前航空安全员的训练及考核工作提出了一些思路、看法和建议。本文首先介绍了航空安全员训练及考核的作用、意义、发展和现状,明确了训练内容设定的原则和考量因素;随后,文章就训练内容的设定、训练的实施及考核提出了很多具体的建议和措施,以期进一步提升训练及考核工作的水平,为民航的空防安全保驾护航。
关键词:航空安全员;训练;考核;空防安全
一、航空安全员训练及考核工作概况
(一)航空安全员训练及考核工作的作用和意义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工作是空防安全的最后一条防线,事关公共安全甚至国家安全。航空安全员作为这项工作的实际承担和实施者,对其严格的训练及考核除了可以严把航空安全员岗位的“入口关”,同时又类似于对航空器持续适航状态的保持,是保证航空安全员持续适格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证民航持续安全的有力措施。
(二)我国有关航空安全员训练及考核工作的规定
我国历来重视航空安全员的训练和考核工作,1996年实施的《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六条就规定民用机场经营人和民用航空器经营人应履行“定期进行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训练的职责,及时消除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的隐患”。作为国际民航组织成员,为了使我国航空安保工作遵守并符合《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芝加哥公约》)附件17的标准和建议措施,以及其他附件中有关航空安保的规定,我国于2006年制定了《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其中9.2部分对航空安保培训工作提出了总体性的要求。2007年通过并实施的《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对训练进行了明确的分类,确立了训练和考核的基本标准。2009年,民航局发布了《国家航空安全保卫培训大纲》(民航发〔2009〕第28号),后被《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培训方案》(民航发〔2013〕第73号)替代,这两个文件对航空安保培训工作提出了概括性的要求。2010年,民航局公安局制定并发布了《航空安全员训练大纲(试行)》,明确了航空安全员具体的训练内容和考核标准。2016年,《航空安全员训练机构基本标准》发布,规定了训练机构备案和管理的基本要求。《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于2018年8月通过修订并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对训练课时数等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
(三)航空安全员训练和考核工作现状
依据《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和《航空安全员训练大纲(试行)》,航空安全员训练主要可以分为初任训练、日常训练、定期训练三种。初任训练和考核为所有航空安全员入职的必经之路,考核合格方能入职;日常训练为各航空公司按要求自行组织,要进行年度考核;定期训练和考核自首次取得执照之日起每36个月进行一次。初任训练和定期训练均由经备案的训练机构组织实施。三类训练的训练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理论、基础训练、专业技能和客舱制敌战术四大部分。考核主要分为理论考核和体技能的考核,在定期训练中,理论考核包括了专业基础理论和桌面推演两大模块。
不可否认,多年来对训练和考核工作的重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保证了绝大多数航空安全员能持续胜任自己的岗位,在保持良好体魄的同时,也强化了个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素养,提升了机上案(事)件的处置能力。尤其是自2018年以来在定期训练中推行的“桌面推演”的训练和考核方式,极大地促进了航空安全员对执勤规范的掌握,使依法执勤原则得到了更好的贯彻和运用。
然而,在多年来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思考和改善的问题,下文中,笔者将从训练内容的设计思路等方面出发,讨论航空安全员训练及考核工作的改进思路和具体措施。
二、明确训练内容的设定原则
(一)从航空安全员岗位需求出发
无论是初任、日常还是定期训练,训练的根本目标都是使员工的能力素质满足岗位的需求,能够胜任航空安全员这份工作。就逻辑而言,要确定训练内容,就必须了解岗位对职业能力的具体需求,这是以岗位任务为中心的实践型教学模式的基本工作原则。只有在对岗位任务进行全面分解和抽丝剥茧工作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分析出一个岗位所需要的职业核心能力,进而确定训练内容。
(二)从受训人员学历层次出发
航空安全员岗位从业人员学历层次跨度较大。据笔者近年来在训练工作中的了解,学历水平最高能至硕士研究生(极少),最低可以是高中或中专,但目前新入职员工以大专居多,亦有部分本科毕业生。因此,在训练内容和方案的选择上,我们要充分考虑到大多数学员的特点,在他们现有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的基础上设计课程和方法,
(三)从受训人员知识结构出发
该岗位从业人员知识背景复杂,其中文、理、工科俱全,既有具备一定民航基础知识的本专业的毕业生,也有很多是非民航专业,还有相当一部分是部队退伍军人,这些非专业学员大多对民航不甚了解,甚至一无所知。这就使得在初任训练中,民航基础知识可能成为必修的内容。
三、训练内容设定的建议和措施
总体而言,《大纲》对训练内容的规定虽说已比较全面,但仍然存在诸多需要改进之处。经过对多家航空公司的调研以及和不同公司一线航空安全员的座谈,基于训练内容设定的原则,笔者将这一岗位所需的核心职业能力逐条进行了梳理,结合目前《航空安全员训练大纲(试行)》(以下简称为《大纲》)的规定,就训练内容提出以下建议或措施。
(一)初任训练增加民航基础知识的教学
如上所述,初任训练参训学员有相当一部分对民航基本无甚了解,若忽略这一点而对其直接进行其他内容的教学,在对民航体系缺乏基本了解的情形下,这部分学员显然难以形成对航空安全员岗位的理性认知。然而,要做好一份工作,必然要对自己的工作有较为深刻的理解。
笔者建议,在初训专业基础知识的教学中,增加一门“民航概论”的课程,其中内容可以包括航空器的基础知识、民航整体架构的介绍以及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民航安全基础理论、空防安全体系介绍、航空安全员岗位性质、相关岗位的介绍、航空安全员岗位与其他空防部门和人员之间的区别和联系等内容。这门课程的设置将有助于初任训练学员增加对民航的了解,为其他知识的学习奠定基础,提升培训效果,为学员将来融入工作提供帮助。
(二)增加违禁品的识别和处置内容
目前的专业基础知识中有一块内容是“危险品的识别和处置”,各公司在日常训练的安排中,一般也已将此内容纳入。
危险品和违禁品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危险品主要是就航空运输的安全而言,是涉及到飞行安全的概念。航空公司在实施这一部分内容的教学和考核中,主要是参照危险品运输的规则(DGR)来进行。实际工作中,违禁品是一个更大的概念,对于航空安全员所担当的空防安全工作而言,凡是不让带入客舱的物品都是违禁品,其中既包括危险品,也包括枪支、爆炸物和管制器具等。因此,我们在航空安全员的训练内容中既应该包括危险品运输的内容,也应该包括违禁品的识别和处置。
(三)增加狭小空间控制术的内容
我国航空安全员和国外的空中警察在工作职责上存在差异。一般而言,国外的空中警察主要是负责对机上严重犯罪行为,尤其是危及到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处置;我国的航空安全员在客舱执勤时主要处置两类行为——扰乱行为和非法干扰行为。
我国航空安全员在扰乱行为的处置时,可能会出现需要对扰乱行为人进行管束的情况。由于所配备武器和器械的限制,航空安全员可能需要更多的技能和经验去对行为人进行控制,但在控制的过程中又要注意不能对扰乱行为人造成严重伤害。
目前《大纲》中虽然规定了客舱擒敌和制敌术,但过去在相关内容和教学中,一直侧重于对严重非法干扰事件的处置,强调“一招制敌”等内容。然而,在航空安全员的日常工作中,其日常面对的更多可能是扰乱行为,我们需要的是在“最低武力原则”下的徒手或器械控制和约束的技能。
笔者建议,在航空安全员的各类训练中,宜增加狭小空间控制术的内容,民航主管部门可以充分利用行业和社会资源,对这门课程进行研究和开发。
(四)增加科学训练课程,做好运动损伤的防护
在航空安全员各类训练中,经常会发生学员在训练中出现运动损伤的情况,有些可能是偶然和意外,但也有部分是训练方法不当,对运动损伤认识不足造成的。
按照民航主管部门近年来的思路,航空安全员的体技能素质主要应当自行在日常训练和生活当中保持。据此,航空安全员可能会有大量时间处于自我训练的状态,若其学习过相关的科学训练方法和运动损伤的预防和处置等课程,就可以将这些知识运用到其训练过程中,在防止伤病的同时,还能提升训练效果,将主管部门定期训练目标的改革落到实处,有效区分各类训练,提升航空安全员整体训练水平。
(五)日常训练中增加心理素质的训练
在日常训练工作的实施过程中,笔者发现不少航空安全员存在心理素质不佳的情况。在训练模拟考核的过程中,有部分安全员甚至紧张到语无伦次,当然这并不代表其在对客舱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置中一定会自乱阵脚,由于紧张而出现判断或评估失误、采取不当措施甚至不知所措的情况。然而,不可否认,航空安全员的心理素质会在机上案(事)件处置中会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良好心理素质的形成需要长期的努力,因此,在航空安全员的各类训练、尤其是日常训练中,我们应该将增强航空安全员的心理素质作为一个目标导向,并基于此设置我们的训练内容。
诚然,心理素质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训练方法也较为复杂,笔者也并非心理学专业人士,但在心理素质训练方面,我们不妨将警务人员心理素质培养和训练的一些内容和方法借鉴过来,例如香港警队2002年提出的“心理才能”创新计划[1]以及通过有效组织实战心理素质训练活动来增强实战心理应激[2]等。
囿于作者的学识和篇幅,该训练项目的实施尚需民航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制订具体可行的方案。
(六)保证《大纲》训练内容规定的实时有效性
本部分所讨论的问题实际上不仅是训练内容,更多应该是规则制定技术层面的问题。
《大纲》将训练内容基本划分为四大块:专业基础理论、基础训练、专业技能和客舱制敌战术。每一块内容都采用了严格列举的方式,明确列举了每一部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笔者认为,鉴于空防安全形势会发展变化,立法和文件可能会新增或修订。对此,尤其是专业基础理论部分,应该预留一个“兜底”条款,如“其他《大纲》制定后新增或修订的现行有效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等”。同时,当训练内容需要更新时,《大纲》应及时作出修订或调整,避免在实施过程中规定和执行的差异,使我们的训练工作在规范化方面更上一个台阶。
四、训练实施及考核的建议和措施
(一)侧重格斗和控制基础理论的讲解及基本功的练习
目前,客舱擒敌术等内容的训练及考核中,主要还停留在对动作的模仿上,很多航空安全员只是在“依葫芦画瓢”,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导致这方面的训练很难取得实效,更不要说在客舱实际执勤工作中发挥作用。同时,一直以来,客舱擒敌术考核动作的设计也被指不实用,称没有结合客舱的具体情况。
笔者认为,既要满足训练效果的实用性,又要满足考核的客观性要求,擒敌动作的设计其实本身就是一个难以两全的问题。若要改善该项目的训练效果,可以在延续目前考核内容的基础上,在训练中安排一定的理论课时,针对格斗和控制术的基本技巧着重进行讲解,甚至可以加入部分人体解剖学等内容,向学员阐明动作设计的原理和依据,帮助学员更好地理解,为学员灵活运用格斗和控制技巧打下一定的基础,提高训练内容的实用性。与此同时,再加强基本技巧的训练,应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对于课堂讲解的格斗和控制的基本理论,可以放在专业基础理论的考核项目中,以此保障技能的有效习得。
(二)将桌面推演的内容进行分解归类
毋庸置疑,2018年开始推行的桌面推演对于训练而言,是一种极其有效的模式,能有效地提高航空安全员的执勤能力,促进依法执勤,对于保障旅客和航空安全员的合法权益作用匪浅。
在桌面推演过去一年的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虽说局方的初衷并不是要学员去记忆题库,但由于题库当中有不少是纯记忆性质的理论知识,有些甚至超出了航空安全员日常工作的范畴。这就导致了航空安全员为了应付考试,不得不以问答的方式去记忆大量类似于简答题的内容。
笔者认为,桌面推演训练和考核方式的主要目的是提高航空安全员依法合规处置客舱案(事)件的能力,重点在于其对执勤基础理论的灵活运用。为了减轻航空安全员 “突如其来”的记忆负担,不妨将目前桌面推演当中涉及到的一些相关知识放到专业基础理论的训练和考核当中去,通过有效的串讲,既可以让相关知识点在学习过程中更系统,又可以将目前理论考核的两大模块进行有效区分——专业基础理论以客观题的方式侧重考查学员对业务基础知识的记忆,桌面推演则着重考查安全员在具体案(事)件场景中对业务基础知识的灵活运用。
(三)编撰下发全国范围内的统编业务综合教材
《航空安全员训练机构基本标准》(MD-SB-2016-004)第十一条规定:“训练机构应当结合承训任务制定训练教材,训练教材涵盖全部教学内容,并分发到每名参训学员。”
虽然我们有统一的训练大纲,但若各训练机构各自为政去编写教材,对大纲的不同理解必然会造成教材的千差万别。航空安全员的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应该被置于统一的标准之下的,因此,为了确保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性,我们就应该保证训练及考核工作的一致性,民航主管部门有必要适时组织各方力量,编写一套全国范围内统一的行业内综合基础理论的教材,下发各业务单位和训练机构,更好地指导航空安全员的训练及考核工作。
教材内容的选定可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依前文所述的原则和建议,确定专业基础理论和体技能基础理论的培训内容,统一组织编写,消除各培训部门在统一训练大纲下的各自为政。
(四)建立统一的专业基础理论题库
按照局方精神,对航空安全员的考核并不是一种淘汰性的考核,而是一种适格性的考查,主要目的是为了促使他们更好地掌握业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因此,我们可以在统编教材的基础上组织力量编写统一的专业基础理论题库并下发。为了便于训练和考核,专业基础理论题库应为客观题或以客观题为主,或者可以设定依题库随机生成的试卷主要为客观题,少量为主观题,具体比例有待调研和讨论之后确定。
此处我们并不需要担心基础理论题库的下发会导致考核的流于形式,因为专业基础理论本来就属于记忆型的知识点,只要学员能有效记忆即可以认为这部分考核目标已经实现。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借鉴驾校理论考核的评价模式,根据题库或试卷的特点,适当提高考核合格的分数线。
(五)充分发挥行业院校的作用
《航空安全员训练机构基本标准》(MD-SB-2016-004)第八条中规定“训练机构应当为专任教师提供与其训练教学任务相关的持续培训,持续培训的训练时间每两年不少于80学时”。
这一规定的出发点是非常好的,通过培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也就意味着提高了训练质量。然而,这个规定在操作中却产生了问题。训练机构有很多都是行业外的院校,行业内的培训,尤其是涉及到安保的培训,受限于保密工作原则,训练机构的教师并没有机会参加。同样的原因也导致训练机构无法及时获得局方有关空防安全的文件和通告,导致训练机构教员不通业务,形成“教者不会”的尴尬局面。
笔者认为,虽然说很多行业都在逐步向市场化方向发展,但涉及到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培训领域是否适合向社会完全放开是值得商榷的。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局方所属行业院校的作用,给予行业院校充分的培训、调研和进入企业实践的机会,相关涉及培训内容和质量的业内文件和通告及时转发至院校安全员训练部门。同时,对于一些敏感和受控信息,制定相应的管理和传递规则,对违规外泄者严格追究责任,确保信息的安全。这样既能激活行业院校的活力,也能将行业院校的训练甚至是全日制教学工作和民航需求紧密结合起来,提升培训和教学质量,真正发挥出院校助力于民航发展和建设的作用,培养出更多适格的民航人才。
五、结语
航空安全员训练及考核工作的改进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本文只就其中部分问题进行了思考和建议,虽然不够全面,但也体现了笔者近年来对航空安全员训练及考核工作的观察和思考,期望能够通过论文的撰写,引起大家对航空安全员训练乃至整个国家航空安保培训工作的关注,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推动航空安保培训工作的发展和进步,确保民航运输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邱珂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 马俊辉.浅谈澳门警务人员心理素质培训[J].科教文汇,2016 (11):142-143.
[2] 徐娜.论警察实战心理素质训练与培养[J].法制与社会,2017(7): 194,217.
On the Improvement of Training and Assessment of Aviation Security Officers
Qiu Ke, Shanghai Civil Aviation College, No.31
Abstract:The training and assessment of aviation security officers is not only the requirement of the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for member states, but also the cornerstone of our civil aviation security. Based on the observation and reflection on the training work of aviation security personnel for several years,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some thoughts, opinions and suggestions on the current training and assessment work of aviation security personnel. This paper first introduces the role, significance, development and status quo of the training and assessment of aviation security personnel, and clarifies the principles and considerations of the training content setting. Subsequently, the paper puts forward many specific suggestions and measures on the setting of training content, the implementation of training and the assessment, so as to further improve the level of training and assessment work and escort the security of civil aviation.
Key words: aviation security officers;training;assessment;aviation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