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航班时刻准则第十版新增时刻监控章节简析
摘要:2019年IATA发布了世界航班时刻准则第十版,本版最主要的更新内容就是新增航班监控章节,在全球大型机场普遍日益拥挤的背景下,如何提高时刻资源的利用率成为各方日益关注的问题。IATA借时刻准则修改的机会进一步强调了包括机场、协调人及相关利益方在航班时刻监控中的作用与建议采取的方法。
一、以往版本对航班时刻监控涉及较少
在世界航班时刻准则第九版中强调航班时刻监控的版本较少,主要包括:
在5.5协调人的作用章节提及“采用“不用就作废”规则,对历史航班时刻基准日期之后的取消操作以及未使用的航班时刻进行监控。”、“为识别任何可能故意滥用航班时刻的情况,对航班时刻的计划和实际使用进行监控,并与相关航空公司或飞机运营商进行对话。”这里主要强调协调人在航班时刻监控方面发挥作用主要在对未执行的进行监控(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执行率)和航班时刻滥用进行监控。
在5.6协调委员会的作用章节提及“三级机场成立协调委员会的目的在于,向协调人就与容量、航班时刻分配以及机场航班时刻的使用情况监控相关的事项提出建议。”本章节提及监控主要意在说明三级机场的协调委员会需要向协调人进行咨询与建议职能,其中就包括了时刻使用方面的监控。
在7.6监控运营章节提及“协助人应监控机场内的运营活动,对航空公司或其他飞机运营商故意在明显不同的时间或以明显不同于和协助人协定的方式运营服务的案例加以识别。” 本章节提及时刻监控主要是说明需要监控航班时刻滥用行为。
在8.14共同运营章节提及“协调人用于确认可行性及监控航班时刻所需的信息包括:涉及的航空公司名称,相关的航班时刻细节(例如运营的航班号),共同运营时段。”本章节是此前版本中唯一提及涉及到航班时刻监控的细节,主要包括公司名称、时刻细节等。
总体而言,以往版本对航班时刻监控涉及较少。仅笼统说明了需要监控,并未说明谁来实施、如何实施、监控后的结果如何使用。
二、第十版对航班时刻监控的表述与具体实施简析
(一)在第九章第一节中,主要对航班时刻监控的定义、监控的两个阶段、不同方的职责进行阐述。强调了监控的全过程及各方应遵循的准则。
1. 航班时刻监控的定义
航班时刻监控是使航空公司和其他飞机运营商的运行与在三级机场协调人分配的时刻进行配合的连续过程。这是确保最有效利用机场基础设施的方法之一。
2. 监控的两个阶段
航班时刻监控分为两个阶段包括运行前和运行后分析。运行前分析是一个推荐的流程,有助于在运行日之前识别并防止潜在的时刻滥用。运行后分析将有助于确定是否发生了时刻滥用的情况,以及航空公司是否在下一个同航季获得历史优先权。
3. 不同方的职责
航空公司或其他飞机运营商的职责:航空公司和其他飞机运营商必须确保其在三级机场的运行与分配给他们的时刻一致,并及时申请必要的时刻调整。在协调人干预之前,他们还应审核自己的航班时刻表现,并在必要时确定纠正措施。当协调人通知航空公司或其他飞机运营商潜在滥用时,航空公司或其他飞机运营商必须及时做出回应,并尽快采取纠正措施。
机场管理机构的职责:机场管理机构应及时提供协调人履行所需航班时刻监控职责所需的所有信息和数据。还应监控机场的整体表现,并向协调人强调任何潜在的时刻滥用情况。
协调人的职责:协调人应执行时刻监控、警告差异并要求采取纠正措施,并记录时刻滥用的情况。只有协调人才能向航空公司和其他飞机运营商传达明显的时刻滥用信息。协调人还应与机场管理机构以及所有其他利益相关者分享相关信息(最好通过时刻表现委员会)。
协调委员会的职责:协调委员会可就有关监控和滥用航班时刻的事项向协调人提供咨询意见。可设立一个航班时刻表现委员会,作为协调委员会的一个可能的下设机构,以履行这一职责。
(二)在第九章第二节中,主要对航班时刻监控的关键原则进行定义,重点航班时刻监控仅在三级机场,监控包括涉及航班运行的全流程,对航班时刻监控的调查以数据分析为依据。一旦发生航班时刻滥用则应尽早展开对话。
航班时刻监控旨在确保三级机场的运行与分配的时刻一致;确保时刻的使用符合“不用就作废”规则;帮助确保稀缺的机场容量不被浪费;协助确保各利益相关方机场运行顺畅;防止滥用航班时刻。
航班时刻监控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它允许提前发出足够的通知,以便采取纠正措施。航班时刻监控要求及时以商定的格式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最好由机场管理机构或其他相关利益相关方根据需要提供。对潜在的时刻滥用调查应以数据分析为基础。协调人应尽早与航空公司和其他飞机运营商就纠正明显的时刻滥用问题进行对话。
(三)在第九章第二节中,还进一步对滥用航班时刻进行定义,包括不按分配时刻运营及故意保留而无意运行的时刻行为。
滥用航班时刻包括:在没有分配时刻的三级机场运行;在与分配时刻明显不同的时间运行航班;航空公司或其他飞机运营商保留无意用于运营、转让、互换或共同运营的航班时刻;申请航班时刻的目的并非用于所述运营,而是意图提高优先级。协调人与航空公司或其他飞机运营商之间的沟通对于理解滥用航班时刻的原因至关重要。
(四)在第九章第三、四节中,对运行前分析与运行后分析的方法与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运行前分析主要对正确的数据格式、数据来源及发现时刻使用不符的沟通机制进行说明。运行后分析重点强调的是数据分析,强调该过程应在整个航季中定期进行。同时说明不滥用时刻的航班将计入授予历史优先权。一旦发现时刻滥用,协调人应进入协调人与航空公司对话。同时需要关注航班时刻滥用是否是因为特殊的运行条件造成。针对故意或反复滥用航班时刻的,提案中也说明了制裁方式。
1. 运行前分析
协调人可通过进行运行前分析来防止滥用航班时刻。运行前分析是一个连续的流程。这一流程要求协调人及时获得商定格式的正确数据,以便完成分析。机场管理机构、航空公司和其他飞机运营商应按照双方商定的格式提供协调人要求的数据。协调人还应检查公布的数据来源,如:航空公司或旅行社网站、全球分销系统或机票;有关航线两端机场或地面代理数据;或同行对比。协调人发现公布的数据与分配时刻不符时,协调人应将此信息传达给航空公司或其他飞机运营商,以便其采取纠正措施,避免可能的滥用航班时刻。
2. 运行后分析
机场管理机构应及时以商定的格式向协调人提供一份飞行运行清单。所提供的数据应包括计划时间、实际上轮挡(到达)和撤轮挡(起飞)时间、航班号、目的地、飞机型号、服务类型、座位数以及协调人要求的任何其他必要数据。协调人应将实际运行与分配的时刻相匹配,以创建匹配的数据集。这个过程应该在整个航季中定期进行。根据分配时刻运行的航班将计入授予历史优先权。匹配数据集中检测到的差异将作为时刻表现研究流程的一部分进行调查。
协调人与航空公司对话确定了潜在的滥用航班时刻的证据后,协调人应以书面形式联系航空公司或其他相关飞机运营商。该信息应要求航空公司或其他飞机运营商对不符之处做出解释,并提出纠正措施。必须给出合理的答复截止期限,并且与航空公司的所有对话必须在随后的同航季的协定历史航班时刻截止期限之前结束。
3. 滥用的制裁方式
故意或反复滥用航班时刻的执行措施可能包括:将此事提交机场协调委员会或其他主管机构;下一个同航季所涉及的航班时刻系列失去历史优先权;该航空公司在下一个同航季对未来申请航班时刻的优先级降低;取消本航季剩余部分所涉及的航班时刻系列;或适用法律下的制裁(包括金融制裁)。
(五)在第九章第五节中,时刻准则主要说明了协调委员会的职能和准则。
1. 协调委员会职能
主要包括向协调人就与容量、航班时刻分配以及机场航班时刻的使用情况监控相关的事项提出建议。必要时建立工作组或其他争端解决机制,以在协调人与航空公司或其他飞机运营商之间就滥用航班时刻的解释存在分歧的情况下进行调解。同时航班时刻准则也强调了敏感商业信息的保密性以及航班时刻表现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及定期会议机制、必要的会议说明应当公布。
2. 协调委员会的下设机构
协调委员会的下设机构,如航班时刻表现委员会,可用于关注协调委员会的具体职能或具体的相关议题。当航空公司或其他飞机运营商就时刻分配或时刻监控提出投诉,且航空公司或其他飞机运营商与协调人之间无法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解决时进行调解。
3. 航班时刻表现委员会
航班时刻表现委员会的目标是就任何航班时刻监控问题向协调人提供建议,以提高准点率和减少滥用航班时刻。航班时刻表现委员会还应保证对潜在的滥用航班时刻做出公正的判断。
航班时刻表现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可能导致机场潜在的滥用航班时刻的趋势,并在适当情况下建议纠正措施;在航班时刻表现委员会内确定和设定目标,以应对这些趋势,从而提高机场可用容量的表现和有效利用率。和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应要求,向在使用机场的所有航空公司和其他飞机运营人提供在航班时刻表现委员会内披露的任何信息,并允许其代表作为观察员参加航班时刻表现委员会会议。
航班时刻表现委员会的成员应包括:机场管理机构;两、三家航空公司或其他飞机运营商具备航班计划专业知识的代表(最能代表机场市场构成,由服务于机场的航空公司或其他飞机运营商选出。);协调人(作为顾问);空中交通管制代表。航班时刻表现委员会会议应按要求举行,通常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讨论问题的说明应在会议后予以公布。
只有与时刻表现有关的事项才可在航班时刻表现委员会会议上讨论,并应适当考虑适用的竞争法(必要时与法律顾问协商)。与会者不得在此类会议上泄露任何具有竞争性的敏感信息。作为非详尽的例子,与会者不应分享有关定价、成本、航班时刻表、航线变更、飞机运力、特定机型或航线上的特定飞机的使用,或任何有关航空公司商业战略的信息。如果面临听证的航空公司或其他飞机运营商需要将此类信息传达给协调人,则应在听证开始时提醒其他与会者,以便在讨论此类事项时安排其他与会者离开会议。
三、中国时刻管理办法对时刻监控的表述有待进一步具体
现有中国的时刻管理办法并未对航班时刻监控的职责、实施机构归属做出明确规定,并未对航班时刻监控方法及周期做出明确定义。同时也未对滥用航班时刻的行为如何处罚做出规定。目前的时刻管理办法对反复或有意滥用航班时刻仅是点到为止。根据全球航班时刻准则,参考中国的航班时刻管理办法,建议增加如下方面条款,进一步促进相关工作。
(一)总体上要尽量将我国航班时刻管理规定中与IATA通行准则不一致的地方进行酌情修订。
(二)考虑我国现行较为特殊的时刻分配及管理体系,建议航班时刻监控交由统一的第三方使用统一的网站进行监控,民航管理机构及机场管理机构配合输入对应的各类标准化格式数据。
(三)各机场尤其千万级机场结合各自的容量情况在机场时刻细则中明确对应的最低执行率标准、时刻滥用标准及对应的沟通机制、沟通标准文件模板、处罚机制等。对于传统“藏时刻”不用的行为进行干预。
(四)各民航主管机构、机场应考虑将对应的各类执行标准、办法透明地公布在网站,供各方监督。
(五)在量化规则中加入时刻执行率及时刻旅客贡献率等指标,将客运航空公司的旅客贡献充分量化。(作者:彭静霞 珠港机场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