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印度和中国航空命令浅析
摘要: 6月22日,美国交通部发布针对印度航空行使第三、第四航权包机服务的针对性命令,要求印度航空公司在执行包机前需要先获得美国交通部的批准。
一、美国针对印度航空公司命令内容
根据命令,美国交通部通知印度国家航空公司——印度航空公司,一家从美国交通部获得经授权的外国航空公司,在经营任何往返美国的第三和/或第四航权包机之前,以授权书的形式事先获得交通部的批准。美国交通部的本命令30天后生效。
美国交通部表示之所以采取这一行动,是因为印度政府损害了美国航空公司的经营权,并对往返印度的美国航空公司服务采取歧视性和限制性做法。
《美国-印度航空运输协定》(“协定”)附件二规定,根据该协定,指定航空公司“有权在指定航空公司的一方领土内的一个或多个点与另一方领土上的一个或多个点运行”,印度政府已实施限制,阻止美国航空公司充分利用这些包机权。具体而言,印度政府阻止美国航空公司开展印美客运包机业务,包括直接向个人乘客或通过其他分销系统销售。就美国而言,美国没有对美印包机业务设置任何限制,印度航空一直并仍然可以自由地开展协议规定的全部客运包机服务。
在这方面,美国交通部注意到,自2020年5月18日以来,印度航空公司一直在印度和美国之间进行 “撤离”包机(即遣返包机)。2020年5月19日,美国交通部的一名官员向印度航空表示,美国交通部担心,印度航空公司所谓的撤离包机中,有些(即使不是全部)已经超出了真正的撤离范围(至少在印度至美国部分),涉及向任何能够进入美国的公众出售。2020年5月26日,达美航空公司通过信函请求印度民航部(MoCA)允许其提供类似于印度航空公司提供的遣返包机服务。迄今为止,达美航空尚未收到执行所要求的遣返包机批准。
美国航空公司在包机方面受到的这种限制性和歧视性待遇,在定期业务领域也有重要影响。2020年3月25日,为应对公众健康威胁,印度政府暂停了所有定期客运服务。2020年6月3日,印度航空公司公布了额外回国航班计划,其中包括49架次美印往返包机,计划于2020年6月10日至7月1日期间运营。6月13日,印度航空公司公布了2020年6月20日至7月3日期间10个额外回国航班的航班计划。在3月25日暂停定期客运服务之前,印度航空每周有34个往返航班飞往美国。印度航空公司在2020年6月10日至7月3日期间共有59个航班发布广告,这是印度航空以前按预定服务执行的业务。因此,看来印度航空公司可能利用其乘客遣返包机作为规避印度政府强制禁止所有定期服务的一种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印度航空公司根据其在本协定下的权利提供服务,而美国航空公司则不这样做,这就给美国航空公司相对于印度航空公司造成了竞争劣势,违反了《协定》第11条公平和平等的竞争机会规定。
美国政府(“USG”)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印度航空公司可能提供美国航空公司可能不提供的包机服务,以及由此产生的竞争失衡,不符合《协定》第11条和附件二规定的美国航空公司权利。美国政府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美国驻新德里大使馆的接洽首次向印度政府提出了反对意见。然而,印度政府迄今未能纠正这种情况。
因此,美国交通部认为,在这一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之前,需要逐案仔细审查印度航空公司的客运包机业务。印度航空公司所有第三和/或第四自由包机的事先批准要求将使该部门能够进行密切审查。
鉴于这些情况,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第14卷第212.9(d)部分的规定,美国交通部对印度航空公司施加了上述事先批准条件。该部门认为这种行动符合公众利益。
因此,
1、美国交通部通知印度国家航空有限公司,根据本部条例14 CFR第212.9(d)部分的规定,自本命令服务之日起30天内,不得执行任何第三和/或第四航权包机,除非交通部以进行此类包机的授权声明;
2、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第14卷第212.10(d)(3)部分的规定,印度国家航空公司印度航空公司应至少在拟议包机飞行前30个日历日(拟议货物包机飞行前10个日历日)提交上文第1段要求的授权声明申请;但是,根据14美国联邦法规第212.11(c)部分,美国交通部无需在拟定航班前30个日历日内提交任何申请,以供总统审查;
3、美国交通部可以在任何时候修改、修改或撤销本命令,无需听证;以及
4、美国交通部将向印度国家航空公司、印度驻华盛顿大使馆、印度民航部、国务院、运输安全管理局和联邦航空管理局提供此命令。
二、美国交通部先后多次针对我国航空公司发出限制
6月3日,美国交通部发布命令,自6月16日起或经总统批准后,暂停中美所有定期客运航线。6月4日,我国民航局修订了相关要求,这意味着美国的航空公司可以执行每周1班的定期客运航线。6月5日,美国交通部修改命令,允许中国航空公司每周执行2个定期航班。美国交通部表示6月15日中国民航局通知美国交通部每一家航空公司每周允许执行2个航班,并已获得授权。6月16日,美国交通部发布命令允许中国航空公司执行每周4班定期客运航班。6月19日,美国交通部再次发布命令,不批准中国现有4班航班外其他航班计划。
三、对美国交通部对中国、印度命令的浅析
从美国交通部对中印两国政策对比观察,美国对印度政策相对更友好,主要体现在政策执行日期在发布日期后30天,给予印度较长的处理期与缓冲期,便于印度后续政策调整。对中国的政策明显激进,有“步步紧逼”的意味,造成单方面的严重对立。
印度在疫情前直飞美国的客运航空公司仅有印度航空一家,而美国有三家公司,在疫情后现阶段市场份额发生绝对的扭转与变化,而对比中美市场,疫情前双方旗鼓相当,疫情后中国航空目前占据绝对份额,从变化剧烈的程度看,明显美印之间更为剧烈,但美国对印度的政策却相对更宽松,这是值得关注的问题。笔者认为这与当前美国与我国、美国与印度整个政治环境不无关系。从美国对中印两国针对性措施观察,采取的理由与对应的措施类似,假设若有第三国与美国有类似异议,预计美国仍会采取类似的所谓“对等”措施,寻求所谓的“公平”竞争环境。
在前所未有的疫情挑战面前,各国为了疫情防控的需要针对民航有不同的管制措施,本属于公共卫生事务,美国借此机会将民航议题上升为政治议题,这是我国民航政策研究与制定者值得高度且长期重视的,毕竟两国的政治、经济、人文交往都离不开民航的贡献。(作者:郭亚妮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