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基层监察员培养模式探索
摘要:目前我国民航产业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但民航监察员的总体素质还跟不上民航产业的发展速度,尤其是各民航新入职的监察员,目前还没有系统的培训方式,本文通过实地调研,分析目前民航基层监察员能力现状,提出民航基层监察员系统培养方案,对民航基层监察员能力培养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民航 基层监察员 培养 模式
一、引言
随着我国民航高速发展,进一步加强基层单位监察员队伍建设,民航局要求各单位紧扣民航局党组“加压、减负、撑腰、充电”要求,加强民航“三基建设”,进一步提升民航监管能力,推进民航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行业安全可持续发展和民航强国建设。
截至去年底,我国民航全年完成运输总周转量1292.7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6.6亿人次、货邮运输量752.6万吨,同比分别增长7.1%、7.9%、1.9%。民航旅客周转量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占比达32.8%,同比提升1.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民航监察员的数量远远跟不上民航发展速度,整体素质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对基层监察员的依法执政能力、科学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增强监察员培训和管理的水平,提高监察员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和科学性,使新入职监察员更快的适应新的岗位,为民航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和坚实的技术支持,本文对于民航监察员资格管理和培训办法进行探讨。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目前国内关于民航监察员能力培养的研究较少。中国2003年11月18日国家人事部颁发人[2003]48号文件《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试行办法中规定了公务员必备的9种通用能力,其中明确规定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李娜认为我国公务员相对学历较高,但后续学习和学习的主动性不强;陈阳指出,公务员要能够按照行业要求,具备应有的素质和能力,真正履行好政府管理、领导、服务的职责,不断提高个人提高,对于单位的领导者来说,就需要不断新入职及在职人员培训的新思路;麦克里兰提出用综合素质来对员工进行评价,需要构建合适的包括岗位能力、监察能力以及人际能力等多重评价标准的评价模型等。
三、民航基层监察员所需能力
本文中民航基层监察员主要是指民航各地方监管局通过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招录的从事民航监察工作的公务员和新调入监管局工作没有民航工作执法监督经验的公务员。
本文主要采用访谈研究法进行研究。访谈研究法是指通过访问者与被访问者直接进行对话和交流的定性研究方法来探讨、分析某一问题。访谈对象为部分监管局领导干部和监察员。访谈人员基本情况见下表:
项目 |
类别 |
人数 |
百分比 |
性别 |
男 |
45 |
75% |
女 |
15 |
25% |
|
学历 |
本科 |
50 |
83% |
硕士及以上 |
10 |
17% |
|
年龄 |
≤24 |
2 |
3.3% |
25-27 |
18 |
30% |
|
28-30 |
28 |
46.7% |
|
≥31 |
12 |
20% |
|
工作 年限 |
≤1 |
2 |
3.3% |
2-3 |
12 |
20% |
|
4-5 |
28 |
46.7% |
|
≥5 |
18 |
30% |
|
民航工作经历 |
有 |
42 |
70% |
无 |
18 |
30% |
经现场调研和走访座谈,本文认为应该从从教育、培训、技能与经验四个方面考虑对新任民航基层监察员能力的培养。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航监察员职责主要有:
(一)对民航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按职责分工主持或者参与事故、事故征候的现场调查;
(三)对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处理,并按照职责分工办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有关事项;
(四)承办法律规定的或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航基层监察员作为国家公务员,除了要求具备公务员基本的素质外,还要具有相应的监察能力。目前各单位所招收的公务员,虽然在招收的时候设定了一定的专业限制,但因为公务员招录过程中专业限制比较宽泛,不同地区和单位人员素质差异较大,工作年限和专业水平不同,而且新招录公务员普遍没有监督执法的工作经历,适应新的岗位亟需系统的培训。
四、民航基层监察员分级和培训内容
本文根据培训完成情况和工作能力将民航监察员分为四级,本文分级依据主要为各监管局监察员的实际监察能力,以利于制定监察员下一步的培养计划,与民航局相关规定为相互独立。分类后明确各级监察员的能力要求和所需要培训的重点内容。
(一)实习监察员
实习监察员是指对于民航行业基本情况和行政执法工作没有完整的认识和了解,没有取得监察员证的新招录公务员或调入人员。
实习监察职责主要有服从本单位和所在处室领导,按照实习和培养计划认真开展实习与学习,遵守各项纪律尤其是在外单位实习期间,严格遵守相关单位安全规定和纪律;完成各项交办的工作。
实习监察员应该了解和掌握的知识有:1.本单位党政工作;2. 有本单位各项制度和要求;3.通过实践实习完善自身专业;4.相关行政执法规定和程序;5.掌握民航法律和本专业相关的法规、规章、标准、程序和规定。
实习监察培训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对民航行业形成初步了解;2.在 本单位内部进行行政党务工作实习;3.赴相关单位进行专业业务实习;参加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4.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监察员初始法律培训等资格培训;5.参加质量体系内审员培训;学习掌握检查知识和技巧;6.学习并掌握民航法律和本专业相关的法规、规章、标准、程序和规定。
(二)一级监察员
一级监察员,是指已经取得监察员证,具备初步的监管执法能力,但无法独立开展监管、胜任全部监管工作,需要其他监察员进行指导教学的监察员。
一级监察员的职责主要有:参加对行政相对人的各种检查、审查和审定,参加对相关设备设施的检查和鉴定,参与事件的调查,按授权或分工,协助主任监察员/检查组长完成规定工作。
一级监察员的权利:作为有资质监察员在二级或三级监察员带领下参与行政执法和事件调查工作,对所承担的具体工作负责,并有权在工作中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一级监察员需要培训的主要内容有:1.参加至少10次完整的行政检查工作(指在监督和指导下,全程参加10个审定/监察项目的实施,包括准备、实施、提出问题、报告总结、纠正措施评估和跟踪验证)、参与事件或专业调查、独立进行1次行政处罚; 2.熟悉各种工作程序和信息工具、掌握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等能力;3.参加必要的专业培训和资格复训。
(三)二级监察员
二级监察员是指具备较强的监管执法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全部监管工作的监察员。
二级监察员的能力要求:1.可担任主管监察员或独立负责某单位或某方面的监察工作;2.可独立组织完成行政执法工作;3.可担任专业调查组组长;4.组织开展处罚、强制等行政处理工作;5.带领初级监察员开展工作并对其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价。
二级监察员能力要求:对主管的单位或领域独立开展监管工作(包括检查计划的制定、检查的组织安排、对相关相对人系统运行的评估、隐患的督促整改等);组织对所负责单位或领域的事件或专业调查;对违章进行处罚;在检查活动中对一级监察员进行实践培训并对其能力提出评估意见;接受处室对二级监察员工作的年度评价。
(四)三级监察员
三级监察员是指对于监管执法工作具有全面深刻的理解,监管执法能力强的监察员,不仅能够胜任全部监管工作,而且能够指导和带领其他监察员开展工作。
三级监察员的主要职责:带领审定组、检查组严格按照中国民航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对营运人、维修单位等相对人进行检查,或作为调查组组组长组织事件全面调查并做出结论;对监管工作进行技术督查;对一级监察员是否胜任二级资格进行评估;对监管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措施。
三级监察员的能力要求:可负责组织综合性检查或全面审定工作;可担任审查(审定)组长或调查组组长;对重大隐患进行认定,参与 本单位对重大安全问题的决策;对二级以下监察员工作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有权对监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解决执法中的争议和偏差问题。
五、民航基层监察员培训方案
新入职监察员培训坚持党政兼顾、边学边干,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教学和传帮带相结合、送外培训和内部培训相结合的基本思路,必要时可到辖区企事业单位现场实习1-3个月,力争将新入职监察员打造成政治品格过硬,工作作风优良,业务能力突出,具备自我学习和自我提高能力的合格监察员。
新入职监察员培训方案分为新入职公务员培训方案及在职监察员培训方案。
(一)实习监察员培训
适用范围:新招录公务员、民航行业外的企事业单位调入北京局的人员。
培训目标:对民航行业发展和局方机构职责有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基本掌握党建知识和行政办公能力,对民航法律规章和专业知识有较为全面的学习和掌握,具备初步的监管执法能力。
培训周期:18个月。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1.民航行业概括
包括民航业相关企事业单位介绍,民航局和本单位的职责分工及部门职能。包括民航行业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介绍,民航的概念,中国民航及北京局的发展历程;民航业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分类及主要监管对象情况介绍;各级监管机构介绍及与地方部门之间的关系,民航局的职责及内部分工,民航局与上下级机关的关系,各地区管理局的管辖范围、职责及部门分工、与上下级机关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和职责划分;本单位的管辖范围、职责及部门分工、与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及职责划分。
2.党群工团知识
包括党建理论知识培训,各级党组织工作职能及工作制度培训,工会、共青团相关情况介绍,民航行业先进人物事迹及各级指示精神培训。
党建理论知识培训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知识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知识学习。
党组织工作职能及党建工作制度培训。介绍各级管理局党委、 本单位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的设置及职能分工;介绍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议事规则等党委和党支部工作制度。
工会、共青团、民航行业先进人物事迹及各级指示要求培训。上级单位的重要指示精神、当代民航精神等上级指示要求培训。
3.政办公能力培训。
包括文秘技能培训、会议组织培训培训、工作制度培训。整体体介绍及写作技巧培训;会议组织能力培训,社交礼仪培训。值班制度、差旅及财务报销制度培训、 日常考勤制度及考核制度培训。
4.执法监管能力培训
包括法规及业务理论知识学习,现场检查能力培训、书面文件填写/网上执法系统使用培训、问题处置培训。民航法律知识包括:法学基础原理知识,行政法及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及民航法等法学和法律知识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学习; 现场检查能力培训, 现场检查技巧及注意事项培训, 书面文件填写/网上执法系统使用培训,各种执法文件的介绍及填写技巧和注意事项培训;网上执法系统使用培训,包括SES、FSOP及机场监管执法系统;发现问题处置培训, 整改通知、行政处罚等执法手段的介绍及使用技巧; 多种执法手段综合应用培训。
(二)一级监察员培训方案
适用范围:新取证监察员。
培训目标:对民航行业发展和局方机构职责有较为全面深入的认识和理解,较为全面掌握党建知识和行政办公能力,对民航法律规章和专业知识有较为全面深入的掌握和理解,能够独立完成执法工作。
培训周期:12-18个月。
培训内容:业务和执行能力提高,参加10次以上行政检查。
(三)二级监察员培训方案
适用范围:一级监察员。
培训目标:对民航行业发展和局方机构职责有全面系统的认识和理解,熟练掌握党建知识和行政办公能力,对民航法律规章和专业知识有全面深入的掌握和理解,能够独立完成执法工作,并能够带领和指导其他监察员开展工作。
培训周期:24-30个月。
培训内容:业务和执行能力提高。
(四)培训考核
监察员参加相关培训及实习需要培训单位、部门或帮带导师对新入职公务员参训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及转正评价的内容之一。
缺席核心培训课程或参训不积极认真导致未完成培训目标的,酌情推迟监察员证申请,并安排重新参加相关培训。
六、民航基层监察员资格管理
一级监察员参加完全部培训课程,在二级或三级监察员带领下,参加10次以上行政检查,并由带队的高级监察员对初级监察员表现进行评价,10次以上检查表现评价在称职及以上的,经处室领导同意,升为二级监察员,准予独立开展监察工作。
二级监察员在参加完全部培训,独立开展监察工作两到三年,参与并熟悉本专业全部监察工作,能够带领指导其他监察员开展工作后,三级监察员评估通过后,由处室领导推荐,经分管领导同意,升为高级监察员。
七、总结
民航监察员经过以上系统培训和考核后,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基本可以满足工作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020 年1 月,冯正霖局长在民航局安全运行形势分析会上强调,要落实“加压、减负、撑腰、充电”要求,加强监察员队伍建设,提升民航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本文结合民航监察员能力提升和培训问题,开展了一些粗浅的思考,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作者:谢瑞天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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