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未来民航强国建设过程中出现严重人才短板——以民航监察员队伍为例
摘要:民航监察员是代表政府行使行业监管神圣使命的民航局公务员,他们是对民航强国建设目标达成和民航的持续安全有重要意义的民航战略人才。我们在工作中发现由于收入分配体系不够完善、监察权责不够明晰、工作负荷过大等原因导致监察人才大量流失、岗位吸引力持续下降、甚至可能带来廉政风险等问题。因此我们建议尽快开展以提高待遇和监察效率为目标的收入分配体系与监察方法研究与改革,并尽快实施对高端人才具备吸引力的人力资源战略体系,进一步强化监察员队伍建设,积极补齐这一极有可能影响民航强国建设的人才短板。
一、引言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根据新时代民航强国建设的要求,2018年中国民航局发布了《新时代民航强国建设行动纲要》[1],该指导性纲要文件明确指出在新时代要加强民航人才队伍建设。民航监察员是关系民航安全的一支特殊公务员队伍,他们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但是我在参与监察员入门通识培训授课过程中,并与众多监察员交流后发现,监察员对于这样一个负有神圣使命的工作岗位自豪感并不特别强,甚至多有怨言。因此我又从多方了解了监察员的工作、收入、生活等状况,并力求从较深次来分析导致民航监察队伍如此现状的根源,希望提出积极可行的措施避免在民航强国建设过程中监察员队伍方面出现人才短板。
二、中国民航监察员现状
(一)收入水平低于驻地城市公务员水平和民航业平均水平
民航监察员主要的生活和工作城市是有监管局的较大城市或省会城市,有地区管理局的国家中心城市和民航局机关所在的全球大都市——北京,这些城市普遍经济发达、消费水平较高,地方财政收入丰厚。而民航监察员作为中央直属机构的公务员年终奖会大大少于驻地城市公务员,因此总工资收入也会低于同级别驻地城市公务员。同时民航监察员作为中央直属机构公务员与地方没有直接隶属关系,难以获得驻地城市发展红利和其他社会福利,比如福利政策性分房、子女教育等。当然,民航监察员收入是明显低于我们所熟知的飞行员、管制员、签派员、机务维修人员等民航工种;平均而言,民航监察员的平均收入也是低于民航业全行业薪资平均水平的。
(二)工作强度过大且权责不明使得身心疲惫
民航监察员所要开展的监察工作与民航安全息息相关,责任重大,并且事项繁杂众多、要求琐碎,实地监察工作经常还需要出差,然后在被监察单位连续超负荷工作。目前民航对于监察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的监察不到位职责界定不够明确清晰,使得监察员承担了巨大的安全责任压力。超负荷的工作状态和巨大的安全责任压力往往使得监察员身心疲惫,不仅对监察人员身心健康大为不利,更是不利于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开展,进一步可能还会影响民航安全。
(三)岗位缺口导致大量向被监管单位借调人员
民航局各级机关常年有大量岗位处于缺员状态,以民航局机关为例,缺员比例高达20%以上,因此各处室不得不大量向下级单位或被监管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甚至有的机关处室大部分都是非正式工作人员。民航局各级机关是对民航业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的政府机关,大量使用被监管单位的借调人员,而借调人员的工资又由被监管单位发放,可能会存在影响公平公正开展民航监察工作的不利因素。
三、中国民航监察员人才队伍短期发展趋势
(一)人才流失日趋严重
由于具备丰富的监察管理经验和民航业内人脉资源等优势,但又受限于收入无法快速增长和职级不易得到提升的双重压力,在民航系统工作多年的监察员选择跳槽到被监管民航单位任高管的案例屡见不鲜,并且近些年有增多的迹象。同时,近年来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民航相关产业和通用航空的发展,而民航又是专业性特别强的领域,因此民航监察员被优厚待遇吸引转投地方政府任职的案例也在持续增多。综上所述,民航监察员队伍由于收入水平和社会福利等因素导致人才流失日趋严重。
(二)岗位吸引力持续下降
地方监管局有大量岗位常年处于空缺状态,多年无人报考某些岗位公务员的状况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当今自媒体发达、岗位工作职责和收入待遇等信息容易从互联网中查到的情况下,想要光靠情怀从收入更高的被监管民航单位招到有相关从业背景的监察员会越来越难。其实通过对新进监察员的学历背景分析(比如知名重点大学毕业生比例、硕士博士研究生比例等指标)可以轻松发现民航监察员相对其他央直单位、大型国企、驻地城市政府等用人单位而言的吸引力在持续下降。
(三)可能带来廉政风险和安全风险
物质和精神是任何普通人的基本生活诉求,对于掌握国家权力、代表政府行使行业监察职责的民航监察员,我们更应该给于特别的关注。民航监察员物质待遇低于所生活熟悉的周边环境,如驻地城市政府、驻地民航业单位等的总体水平,并长期得不到改变,而他们又是手中的有监察权力的执法者,那么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廉政风险。另一方面,物质待遇的不充足也会精神上不满情绪,再叠加上超负荷的工作强度、巨大的安全责任压力更会带来精神上的疲惫和懈怠,也可能引发民航安全风险。
四、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可能进一步恶化的人才短缺状况
(一)加强以提高待遇为目标的收入分配体系研究和改革
基本的物质待遇是稳定队伍、搞好监察工作最基本的条件。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国家对于公务人员的待遇政策是相同的,我们民航监察员的收入分配体系还有改进的空间。因此我们应当向其他中央单位(如央行、海关、烟草等)学习收入分配体系,和驻地城市政府加强交流合作协同解决住房和子女教育等问题,开展以提高监察员物质待遇和社会福利为目标的收入分配体系研究与改革,确保民航监察员总收入处于全民航中等水平以上。
(二)加强以提升监察效率为目标监察方法研究与变革
民航主管部门首先应当明确,安全的责任主体是民航具体业务单位,而非监管局和监察人员;监察员仅具有提醒、建议、监督的权利和义务,若无明显的玩忽职守现象则不承担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进一步地,应让监察员从事无巨细的琐碎监察事项中解脱出来,有时间有精力去思考如何更好地开展民航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从长远来看,开展民航业务单位自我监察为主、监察员监管为辅的监察模式,理清并明确各自权责,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创新手段开展高效的监察工作是未来发展方向。此举不仅可以减轻监察员工作负荷、留住监察人才,更能提升监察效率和民航安全管理水平。因此加强以提升民航监察效率为目标的监察方法与监察模式研究与变革,既是适应新时代监察工作的需要,也是加强民航人才建设的需要。
(三)加强以吸引高端人才为目标的人力资源战略体系研究与实施
民航强国战略要实现、民航要高质量发展,最最重要的就是要有高端高层次人才,开展以吸引高端人才为目标的人力资源体系研究并加快实施进程势在必行。中国民航应加快完善高端人才储备体系,对当前监察员队伍的学历学术背景等因素展开分析,制定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尽快为未来储备一批知名重点高校的博士、硕士人才,并进一步提升新进监察员中来自清华北大、C9联盟、985、211高校及民航院校的毕业生比例。
五、结束语
人才是民航强国战略能够实现的最根本保障,民航监察员又是特别重要的民航人才,是民航安全管理和民航强国战略实施的关键主体。本文以民航监察员队伍为例,分析了该群体收入水平较低、工作强度较大、以及所导致的人才流失等问题,提出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迅速开展以提升待遇和监察效率、以吸引高端人才为目标的研究与改革,尽快补齐这一可能进一步恶化的民航人才短板,争取民航强国建设的征程中有充足且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作者:张强)
参考文献
[1] 中国民用航空局. 新时代民航强国建设行动纲要[Z]. 民航发〔2018〕120号.
[2] 曾波平, 谢智辉, 杨轶,等. 中美法民航监察员管理比较研究[J]. 民航管理, 2015, No.300(10):11-15.
[3] 耿浩. 民航安全监管绩效影响因素实证研究[D]. 中国民航大学, 2015.
[4] 张声敏. 民航安全监管绩效评价体系研究[D]. 大连理工大学,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