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名称:民航机务维修系统“法定自查+”及其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与试点应用
项目时间:2019年12月-2020年12月
项目进展:
一、现阶段工作完成情况:
(一)项目组成立:
2019年12月,由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牵头,辖区各监管局、部分运输航空公司、维修单位、维修培训机构组成的项目组正式成立。成员包括:四川航空、成都航空、华夏航空、成都富凯、四川飞机维修、Gameco重庆分公司、海航技术云南分公司、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二)项目整体框架确定:
2019年12月底,开会研究讨论制定出《“法定自查+”指导意见》的整体框架,并按照框架结构将内容分成不同模块,分配给各相关单位编写对应内容。包括:前言、总则、适用范围、定义、法定自查事项库、检查计划、人员资质、实施要求、四不两直、法定自查评价体系以及法定自查持续改进和工作成果应用,共十一个模块。
(三)项目工作分解实施:
2020年1-4月,各单位编写对应模块《“法定自查+”指导意见》内容的初稿。
(四)项目中期会议讨论
2020年3月,受疫情影响项目组召开网络视频会议,对西南地区运输航空公司机务维修系统和独立维修单位法定自查开展情况、管理体系及日常运作状况进行调研,并就下阶段工作开展进行部署。参会单位代表就“法定自查+”提出了各自的建议和想法。
2020年3-4月,组织项目组成员单位收集本单位在安全管理上的优秀做法和经验。
(五)形成《“法定自查+”指导意见》初稿
2020年5月-7月,根据前期各监管局、各单位编写的《“法定自查+”指导意见》各模块初稿以及各单位在安全管理上的优秀做法和经验,并组织辖区企业和局方监察员交流研讨、集中写稿、审稿,编制《机务维修系统“法定自查+”指导意见》。
二、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征求意见
2020年8月,下发《机务维修系统“法定自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西南地区运输航空公司和独立维修单位征求意见,并召集项目组成员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完成《指导意见》修订工作
(二)再次修订和正式发布
2020年9月,正式下发《机务维修系统“法定自查+”指导意见》,并在西南地区开展宣贯工作。建立意见反馈、持续改进机制,收集企业和局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为后续完善和修订积累素材。
(三)工作开展效果验证
2020年10月,根据《“法定自查+”指导意见》的实施情况,进行验证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
(四)编写总结报告
2020年11月,全面梳理“民航机务维修系统“法定自查+”及其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与试点应用”项目研究工作,进行项目总结,撰写结题报告。(作者:李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