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调整CCAR-135部驾驶员体检合格证管理政策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张丰蘩 报道:参加《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部)公司运行的驾驶员体检合格证管理政策自1月10日起进行重大调整,今后参加CCAR-135部运行的驾驶员不再需要招飞体检鉴定,可依申请颁发“限CCAR-135/91部运行”的体检合格证。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进一步落实民航局“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分级管理”的通航发展思路的具体举措,是CCAR-135部运营人整体按照通航管理迈出的重要一步,将对水上飞机、直升机救援等通航运行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调整后的管理政策明确,培养以参加CCAR-135部运行为目的的飞行学生,按CCAR-67部I级体检合格证相应标准进行体检鉴定;仅参加CCAR-135部、CCAR-91部运行的I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依申请颁发限制为“限CCAR-135/91部运行”的体检合格证。
此外,现持有“限CCAR-91部运行”I级体检合格证的驾驶员在体检合格证有效期内拟参加CCAR-135部运行的,可申请按CCAR-67部I级体检合格证相应标准的体检鉴定,换发限制为“限CCAR-135/91部运行”的体检合格证。
对于参加运行安全要求较高的CCAR-121部航空公司运行的驾驶员的相关政策并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