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细节服务让残疾人旅客顺利出行

编 辑:王蕾 2018-10-18 13:11:00

为方便使用轮椅的旅客顺利登机、离机,日本国土交通省近日规定,自10月起,在没有登机廊桥的情况下,航空公司有义务为轮椅旅客提供必要的升降设备,如升降车、担架等。之所以会出台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2017年6月,日本廉价航空公司香草航空在航班没有停靠廊桥的情况下,不但没有提供升降设备,还以有掉落危险为由,拒绝将一名轮椅旅客抬上飞机,最后这名轮椅旅客自己爬上客梯车,才得以成行。此事在日本社会引发了很大的反响,大众也纷纷谴责航空公司。

作为一名长期在一线工作的民航从业人员,笔者要为这个举措点赞。相信此举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推进日本机场的无障碍化,为轮椅旅客的出行提供更顺利通畅的出行体验。

在笔者看来,如果说残疾人能否正常融入社会,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和护理制度是否完善的标志,那么能否保障人残疾旅客安全舒适的出行,则是衡量一个国家民航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残疾人总数已超过8500万。数量庞大的残疾人群体也是民航的重要客源。近年来,我国民航在保障残疾人旅客出行方面也出台了系列举措。2015年3月1日,民航局修订的《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放宽了残疾人乘坐飞机的标准,减少了对无人陪伴残疾人乘机的限制。同时,还明确要求承运人、机场和机场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登机、离机所需要的移动辅助设备,如无障碍电动车、摆渡车以及在机场及登机、离机时使用的轮椅、机上专用窄型轮椅等。

民航员工热心服务残疾人旅客的场景也常见诸报端。比如,众人奋力将轮椅和旅客一起抬上或者抬下飞机,民航员工背着旅客进出客舱等。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民航人为旅客真情服务的精神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但我们也要正视国内部分机场在保障能力方面尚有不足的现状。例如,把旅客抬上客梯车,是因为当地机场没有升降车;而由工作人员背旅客进出客舱,则是因为没有适合在客舱使用的机载轮椅。

综而观之,民航应从细节入手,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保障残疾人旅客出行时民航各单位的主体责任,将升降车、机载轮椅等残疾人出行的设备列入机场和航空公司运营的必备品;另一方面,鼓励各单位加大基础设施和设备的投入力度,确保每一位残疾人旅客都能够无障碍地乘坐民航班机。(《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通讯员马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