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向飞机投币”还须法律出招

斯涵涵 编 辑:李思进 2019-06-14 09:51:00

  “敬告:向飞机投币祈福是破坏安全有损福报的违法行为”。近日,一则机场警示牌标语引发了不少网友的争议。有人认为,用“有损福报”这种非正式用语是为了将计就计,“这是用你听得懂的语言和你沟通”;也有人认为,机场作为公共机构,用这种标语存在不妥之处。6月3日,该机场表示,因英文翻译欠妥,该警示牌已被撤下。

   

  近年来,向飞机投掷硬币“祈福”的行为屡屡见诸报端。仅今年上半年,全国已发生近10起向飞机“投币祈福”的事件。

   

  就以往的案例来看,即使旅客投币能被及时发现,航空公司和机场方面往往也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有资深机务表示,在确认旅客投币数量后,通常要打开发动机整流罩,拿类似胃镜的设备“孔探”,寻找硬币。如果经初步检查还找不到,算上租用机场的机库的费用和机务人员的人力成本等,整体损失动辄上百万元。

   

  由此看来,“向飞机投币祈福”行为的危害是多方面的:致使飞机延误,耽误其他旅客时间,影响他人出行计划,扰乱机场飞行秩序,还会给航空公司带来巨额损失……因此,说“向飞机投币祈福”带不来所谓的“福报”,并不过分。

   

  对机场工作人员来说,投币祈福者往往是置身某个“次元”的,要拿理性逻辑去说服对方,未必能刺破那层认知次元壁,所以干脆也拿同个次元的话语去警示他们,让潜在的投币者更好地长记性,或许更能让他们心生敬畏。

   

  当然公共机构制作标语的规范性的确需要强调,但机场和航空公司的顾虑也需要被看见。比起“有损福报”的警示,以依法处理的方式让投币者自食恶果,显然是更优方案。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刑法》规定,破坏航空器,足以使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规赫然在列,“向飞机投币祈福”构成破坏航空器的违法行为,投币者不断被处以各种处罚,但依然有后来者出于各种心理以身试法。这既提示了“违法必究”的必要性,毕竟现实中经常有些“教育了事”的情况;又昭示出相关普法与风险提示的不可或缺,比起事后惩处,事前提示也很重要。

   

  说到底,飞行安全教育靠“福报”说事是降维“警示”,诉诸法律与规则更为重要。也只有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着力提高民众的文明素质与科学素养,才能更有力地铲除“向飞机投币祈福”行为存在的土壤。(《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斯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