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民航空防安全会议上的讲话

作 者: 冯正霖 | 编 辑:张薇 2016-02-25 23:25:00

在全国民航空防安全会议上的讲话

 

冯正霖

2016225日)

 

同志们:

大家好!刚刚过去的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也是全行业安全发展、快速发展,向民航强国战略目标大步迈进的一年。这一年,在民航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国民航空防安全和公安保卫部门牢固树立持续安全理念,积极适应空防及反恐形势变化要求,紧紧围绕确保民航安全发展大局,更加注重以底线思维和超前意识谋划民航空防安全和反恐怖工作部署,更加注重以能力建设和机制建设推动空防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高,更加注重从严从实、扎实推进公安保卫各项工作确保航空运输通畅运行,圆满完成了各项安全保障任务,实现了第13个空防安全年,民航局公安局因成绩突出被公安部授予集体一等功,在2015年民航工作中书写了浓墨重彩的新篇章。在此,我代表民航局党组向战斗在民航空防安全和公安保卫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祝贺和衷心感谢。同时,我也提议,让我们以热情的掌声对公安部长期以来对民航空防安全和公安保卫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亚军同志代表民航局所做的报告和公安部黄明副部长的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并在今年工作中很好地加以贯彻。下面,我就做好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民航空防安全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空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民航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中专门强调,航空运输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国家战略”,多次要求民航局“盯紧、盯住”飞行安全和空防安全,确保中国民航绝对安全。今年117日,习总书记再次就民航反恐怖工作作出批示。习总书记的批示将民航安全特别是空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地位提高到了国家安全、国家战略的高度,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这就需要我们要以更高的境界、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起点抓好空防安全工作。

第一,空防安全事关国家安全。航空运输具有国际性强、开放性高、影响性大等特点,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将会对国家安全和国家战略造成直接影响。如美国的“9·11”事件就是利用航空器攻击地面目标,制造恐怖事件,直接改变了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和反恐战略,并对世界格局和全球反恐形势产生重要影响。 2014年的MH370马航失联事件涉及全球26个国家,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亲自同有关国家领导人通话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启动应急机制日夜奋战;在2015年的新年贺词中,总书记还专门提到MH370事件,表达对遇难同胞的关注和关心。还有2014年“7·17”马航飞机被击落事件以及2015年俄罗斯“10·31”客机坠毁等事件的发生,都对国家及地区安全形势造成深远影响。因此,空防安全发生重大问题影响是世界性的、国际性的,正是基于这点,我们说空防安全事关国家安全,事关国家战略。

第二,空防安全事关国家反恐战略。 近年来,恐怖主义活动对我国的威胁日益突出,不仅直接威胁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稳定,还危及国家安全。20144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专门强调,“反恐怖斗争事关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是一场维护祖国统一、社会安定、人民幸福的斗争”。20141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恐怖工作的意见》(13号文件),明确要求将反恐怖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201512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反恐怖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性的规定。民航反恐是国家反恐战略的重要组成,始终处于反恐斗争的最前沿。今年1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及孟建柱、马凯和郭声琨等领导同志再次就加强民航反恐怖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党中央关于反恐工作的战略部署和对民航反恐怖工作的重要指示,对我们空防安全工作提出了决定性、方向性的指导意见。以反恐为核心、以反恐为主线将成为民航空防安全工作的新特点新趋势,做好民航反恐就是为国家反恐战略服务,就是为民航安全发展服务。

第三,空防安全事关安全发展大局。空防安全是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飞行安全的保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158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批示中专门强调,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担负的重要责任。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习总书记的批示既是对我们安全工作的要求,也是我们今后所要努力的方向。我们永远不要忘记“5.7”大连空难、“8·24”伊春空难等留给民航的惨痛教训。作为一个社会关注度极高的行业,民航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还会对行业发展和国家及地区经济社会建设带来严重影响。这就要求我们牢固树立和落实持续安全理念,强化红线意识,把做好民航安全工作作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始终坚持安全发展,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民航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国家安全发展大局夯实基础、添砖加瓦。

2016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三五”正式实施的起步之年。民航安全发展既面临着时代的机遇也面临着风险的挑战。面对新时期空防安全工作的新特点和新任务,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真正把空防安全放在国家安全、国家反恐和民航安全发展大局的战略高度来认真谋划,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为“十三五”时期民航安全发展开好局、布好局。

二、准确把握形势、认清工作短板,切实做好应对各种风险的充分准备

准确研判当前形势,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指出,今后5年可能是我国发展面临的各方面风险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候,如果应对不好,或者发生系统性风险、犯颠覆性错误,就会延误甚至中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又指出,2016年,世界经济、政治、安全等方面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一些从来没有遇到过的问题可能会突然发生;122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根据习总书记“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指示,梳理研判出暴力恐怖、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等五大领域风险。这些都是党中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面临形势的重大战略判断。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做好风险预警和防控,切实提高做好民航空防安全和反恐怖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

从国际形势新特征看,世界政治、经济、地缘等各种因素相互交织,不同国家利益、不同意识形态、不同宗教教派的矛盾和斗争加剧。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日益走进世界舞台中央,对国际事务的参与不断加深,世界对我国的影响也在加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对我进行借重和交流合作的同时,采取公开和隐蔽两手,加大对我西化分化力度,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及意识形态的较量更趋激烈,影响国家安全稳定的因素呈多样化趋势。

从经济发展新常态看,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有好。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和国内外条件变化,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金融、地方政府性债务、股市、房地产等领域蕴藏的风险进一步显现,因企业转制、劳资、债务等问题引起的纠纷会大量增加,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也会明显增多。经济金融安全与社会政治安全密切相关,如果应对不当,极易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并迅速传导到社会稳定领域,诱发重大社会风险甚至政治风险。

从社会发展新趋势看,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社会发生深刻变化,利益关系正在深刻调整,由发展差距、收入差距引发的社会矛盾易发多发。还要看到,经济社会的变革带来精神文化变化,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多元,社会节奏加快、竞争加剧,心理失衡会增多,容易引发各种社会问题甚至个人极端事件。

从空防安全工作新情况看,暴力恐怖活动已经成为空防安全最现实的风险。2008年南航“3·07”暴恐事件是我国民航反恐怖工作的转折点,标志着民航反恐怖工作真正进入实战阶段。 2012年“6·29”和田暴力恐怖劫机事件更是标志着民航反恐怖斗争形势进入了一个比以往更加严峻复杂、更加尖锐激烈的新阶段。“3·07”、“6·29”等暴恐事件的发生,说明恐怖分子已经将民航视为重点目标,图谋进行破坏;犯罪分子针对我民航袭击方式呈现出由过去简单的单打独斗向有预谋的团伙化、集团化暴恐袭击转变,民航反恐怖斗争的尖锐性进一步加剧。同时,随着公共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以发泄情绪、报复社会为目的对民航制造个人极端事件不断增多并极易诱发示范效应和连锁反应。2013年“720”首都机场爆炸案和2015年“726”深航航班机上纵火案便是此类事件的典型。此外,随着全行业的快速发展,各类危害民航运输秩序类违法犯罪和虚假恐怖信息事件呈高发态势,对民航正常生产运营秩序也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面对当前形势的新变化和新特点,我们在思想理念、体制机制、方法手段、能力水平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突出表现在:对空防安全的行业管理与地方政府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还没有形成;企事业单位等运行主体安全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安保队伍管理体制、能力水平与当前严峻的反恐形势不相适应;空防安全及反恐基础工作与防控措施不够扎实。民航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们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复杂的空防安全形势,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坚持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进一步推动工作理念、机制、方法转变,切实做好应对各类风险和挑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

三、明确责任、找准定位,提升维护民航空防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我们在工作中经常讲安全、谈安全,但安全工作最重要的是责任的落实。落实责任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核心要素,也是实现安全发展的关键所在。在当前严峻的空防安全及反恐形势下,我们一定要明确责任、找准定位,全面加强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维护民航空防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一)从统筹权责的角度出发,认真落实空防安全责任

空防安全工作既是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也是民航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 “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空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安全稳定发展。

第一,要狠抓领导责任落实。民航体制改革后,行政管理关系、资产管理关系都发生了变化,民航空防安全、安全生产责任也相应发生改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空防安全与安全生产都负有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职责的同时,对职责范围内空防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因此我们这里讲的领导责任,是涵盖属地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民航各级监管部门、民航各企事业单位三个层面领导干部对安全的责任。具体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对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保证安全作为自己的第一要务,切实将安全发展与地区、行业、部门、企业的整体发展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要将安全问题列入班子的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抓安全的工作机制,突出长效和务实特色,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分析、有反馈,牢牢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要搞好组织协调工作,把安全作为系统工程,齐抓共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良好局面。要切实关注安全投入,合理配置安全资源,舍得在基础建设、网络建设、新技术和新设备利用、人员培训等事关安全的软硬件方面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善于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经验、典型做法、典型人物加强舆论引导,引领全行业人人重视安全,人人为安全做贡献的良好氛围。

第二,要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从依法治国的层面来说,根据《安全生产法》,企业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从履行社会责任的层面来说,企业作为社会组织不仅要发挥经济功能,还要发挥社会功能,不仅要讲经济效益,还要讲社会责任。从民航业内绝大多数属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层面来说,航空公司、机场等单位是生产和经营的载体,必须对空防安全负有直接的主体责任。一是要时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空防安全工作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防止以牺牲安全求效益。二是要从组织机构和人、财、物方面,确保空防安全工作链条的系统和完整,防止在空防安全系统上出现漏洞,影响整个安全大局。三是要不断完善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等制度规定,加强质量控制,确保规章标准落实到位,不留死角。四是要抓好空防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做到制度化、系统化、动态化、全员化。五是除政府投入外,企业应当从安全主体角度,保证在空防安全基础设施、设备装备、人员培训、日常运转等方面的经费投入。

第三,要狠抓监管责任落实。民航各级监管部门要在空防安全工作中履行行业监管职能。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也是民航安全发展的保证。民航各级监管部门必须认识到位、监管到位、恪尽职守、有所作为。一是要明确职责。坚持明责问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制定空防安全运行准入的标准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进一步强化空防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二是要依法监管监管工作需要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这就需要我们要紧密结合新时期空防安全形势和特点,建立并完善空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鉴、依法监管。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法行使监管职权,继续推进和完善保安审计制度,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行为,进一步强化现场监管。三是要科学监管。要树立空防安全威胁评估、风险管理机制,强化“问题意识”,综合运用好行政检查、安保测试、安保审计等手段,更加注重过程监管和系统监管,实现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四是要严格监管。要强化监管执法力度,聚焦中心问题和行业监管重点,盯紧盯住,切实做到深下去、严起来。要严格执行无后果责任追究制度,将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向“事前事中整治”转变。要严格监管问责,建立空防安全行业监管权力清单和生产运行主体空防安全工作负面清单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人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五是要做好安全服务。处罚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实现空防安全,重在预防。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加强对民航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服务工作,帮助企业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提出行之有效的安全建议和指导性意见,积极引导企业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

第四,要形成空防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合力。做好空防安全工作需要民航各级监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民航企事业单位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共同配合。特别是随着民用机场、机场公安属地化改革,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民航空防安全工作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各单位要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切实履行民航空防安全的领导责任,将空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发展和平安建设当中,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真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从地方和行业两个方面共同推进民航安全发展。

(二)从统筹体系建设与机制建设角度出发,切实落实民航反恐工作责任

反恐怖工作事关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2015年,我们根据中央13号文件制定下发了《民航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航反恐怖工作的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民航反恐怖工作的指导思想、政策措施,领导机制、体系建设等内容予以明确。今年11日起,正式施行的《反恐怖主义法》在职责分工、安全防范、保障措施等方面都有规定,对民航反恐怖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反恐怖主义法》、《意见》要求,从统筹体系建设、机制建设的角度出发,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反恐怖工作和措施落实。

一是要加强民航反恐怖工作责任体系建设。按照“属地负责、逐级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加强民航反恐怖工作责任体系建设。民航局层面已成立行业反恐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民航系统反恐怖工作的行业指导。民航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本部门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认真落实重要目标、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要按照管理关系主动接受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充实工作力量,安排专项经费,将反恐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岗位。民航各级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建立反恐工作督导检查机制,将对辖区单位反恐怖工作的督导检查纳入年度监管计划,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要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是要加强民航反恐怖防范体系建设。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密切民航与地方工作衔接,按照“专群结合、统筹协调、分区负责”的原则,整合行业、地方、民航企事业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民航反恐怖防范工作新格局。要配合“走出去”和“一带一路”等战略,加强对境外航空公司安保监管,推进境外航空安保评估工作,建立境外安保风险防范体系,推动航空安保国际、地区和中美、中欧等双边合作工作。要大力加强显性用警和武装巡逻,紧密结合涉恐敌情变化,建立健全公安特警、武警及其他安保力量在机场参与巡逻防控的联动机制,加大社会面防控力度。要大力加强民航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建设,按照“平安民航建设”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航站楼公共区域和其他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无盲区。要进一步深化重点目标安全防范措施,加快推进民航反恐怖防范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水电油气热等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措施,综合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民航反恐怖防范工作体系。

三是要加强民航反恐应急体系建设。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底线意识,完善本单位反恐应急机制及方案、预案体系建设,加强与属地应急体系的工作衔接。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建立完善以机场公安为主体,机场消防、安检、救护等部门配合的反恐应急处置力量体系。要坚持预防与应急、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将应急演练与反恐怖各项工作有机融合,确保关键时刻能处变不惊、举措得当。

(三)从统筹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角度出发,进一步强化机场公安工作职能

机场公安机构改革,是中央审时度势做出的重要决策。要按照有利于确保机场安全和空防安全,有利于政企分开、明确责任,有利于整合公安执法力量、规范公安执法行为的要求,全面理解机场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做好机场公安改革和平稳交接各项工作。根据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民用机场公安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90号)精神,机场公安机构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工作已经开始,并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有关移交工作的职责划分、人员过渡、经费保障、政策支持、组织实施等,《方案》已作了明确要求。国办将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推进有关工作。

本次改革最大的变化是进一步理顺了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关系。即机场公安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机场安全和空防安全责任由所属地方公安机关负责。为此,民航局公安局(公安部第十五局)作为民航局空防安全工作和公安部民航公安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各省(区、市)公安厅(局)的沟通协调,履行对机场公安机关的行业监督检查指导职能;研究制定机场公安机关开展空防安全工作的规范,确立统一的工作原则、标准,使机场公安机关的空防安全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实战化和信息化。机场公安机关作为维护民航空防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要主动接受上级民航公安机关和地方公安机关的双重领导,全面、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好辖区机场安全和空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空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法打击各类威胁空防安全违法行为,确保机场空防安全;二是要全面加强机场公共区域治安防控,落实打防管控工作措施,确保机场社会面治安大局稳定;三是要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应急处突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处置各类非法干扰事件;四是要做好公共安全管理,强化消防、交通、内保工作职能,提升机场公安机关公共服务水平;五是要充分发挥机场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监督指导驻场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共同构建机场空防安全和反恐怖防范工作体系。

四、践行“发展为了人民”理念,使民航运输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放心、安心、舒心出行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对于民航而言,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莫过于安全出行。要把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出行的要求作为我们工作的目标,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要把真情服务融入到我们日常工作之中。近年来,全行业开展的“平安机场”、“平安民航”、“六严”等一系列专项工作都受到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和广泛好评。为什么会受到好评,因为我们是真心实意地在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在我们民航空防安全工作中,小到帮旅客找回丢失行李、调解民事纠纷、处理交通事故,大到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为旅客出行保驾护航,这都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在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统筹开展打击违法犯罪、民航安全防范管控以及安全监管等工作。

空防安全工作执行的是国家法律法规,在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严格履职,要有担当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当前,空防安全工作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在一系列风险、问题、挑战面前,我们一定要站在前面、冲在前面,自觉为党、为国、为民、为行业分忧解难,始终保持奋发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切实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智慧用在干事上、把精力用在抓落实上,真正做到日常工作能尽责、困难面前敢负责、出现问题敢担责。

空防安全工作践行的是为民服务理念。随着反恐形势的日益严峻,我们的安保等级会更加严格,可能会给旅客出行带来一定的不便。这就需要我们要在坚持安全底线的同时,更多的把真情服务融入到我们执法执检工作中,努力取得旅客的支持和配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人民群众打造一个放心、安心、舒心的民航运输环境。

同志们,做好民航空防安全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面对新时期空防安全工作的新任务、新挑战,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加快推进民航空防安全和反恐怖工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民航空防安全防范能力,为实现民航强国战略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