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民航的精彩瞬间:与新生共和国一道起飞

作 者: 林明华 | 编 辑:王亚玲 2019-09-03 11:04:00

  一、民航定位

  新中国是在西方敌对势力的诅咒、封锁、扼杀中崛起、成长和壮大的,直至20世纪70年代,国际坚冰才开始逐渐消融。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对于中国为什么要强大,所有人的认识都更加清醒和自觉了。

  1950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刘少奇为《人民空军》杂志创刊题词:“强大的人民中国,必须有强大的人民空军与民航事业。”1956年2月21日,刘少奇在听取民航局领导汇报后指出:“中国是个大国,必须发展民用航空,这一点是肯定的。同时,中国又是个强国,没有强大的空军是不行的,强大的空军必须有强大的民用航空。”新中国成立后的前28年,民航有一半时间归空军建制,是人民军队的组成部分。从民航组织、体制沿革来看,即使在民航归国务院和交通部领导期间,与空军的组织关系、业务关系也是非常密切的,属于“政企合一”的半军事性行业。“基本上是一回事”,但又不是完全重叠,需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探索和调整,这就是民航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几经变化的要义所在。

  二、构建队伍

  新中国建立初期,在创建民航的过程中,党中央、政务院非常重视民航的组织建设。当时民航队伍的基本构成包括三类人才:一是经受过战争洗礼的革命军人,其中小部分是航空专业人才,到1952年7月已有各级干部250多人;二是参加两航起义和“两航复员”回内地的员工,连同内地留用人员,到1950年底共有2500人,其中大多数是掌握现代航空技术的专业人才和业务管理人才;三是新生代人才,到1950年底,从各军政干校、华北革命大学调来参军、参干的青年知识分子共140多人,从社会上招收的学生有1400多人。据统计,历届民航领导在1955年授军衔和1961年、1964年两次晋升军衔中,有3人被授予中将军衔,有11人被授予少将军衔。

  在那个火红的年代,新兴的民用航空业让创业者们备感新奇,同时又蕴含着魅力,人人意气风发,力争上游。

  三、成立公司

  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提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各种交通工具和创办民用航空”。1950年3月27日,中国政府与苏联政府在莫斯科签署了《关于创办中苏民用航空股份公司的协定》。陈毅即席演讲,风趣地说:“论飞行意识,中国人最早、最强,火箭、风筝中国做得早。至今,你们可以看到中国人的瓦房上都有翅膀。你们注意到故宫的建筑了吗?栩栩如生,像起飞的大鹏。但是,过去飞不起来,被‘三座大山’压住了,现在推翻了‘三座大山’,大鹏可以展翅飞翔了……”陈毅妙语如珠,其幽默而蕴含哲理的讲述,充满着民族自豪感和建设新中国民航的坚定信心,在场人士频频点头。

  中苏民用航空股份公司(下称中苏民航公司)于1950年7月1日正式成立并开航,先后开辟了北京至伊尔库茨克、兰州、赤塔以及兰州—迪化、迪化—阿拉木图等5条航线及沿途各站。特别是通过北京—伊尔库茨克航线,中国与苏联及东欧各国之间的航空运输得以畅通,并可通达西欧和美洲各国,打破了西方对我国对外航空交通的封锁。1954年10月12日,中苏两国政府商定,自1955年1月1日起,将中苏民航公司中的苏方股份全部移交给中国。在合资公司停办后,双方分别经营两国之间的航线。1955年1月1日,中国民航又开通了乌鲁木齐—伊宁—阿拉木图航线。

  1952年7月17日,中国人民航空公司在天津成立。1953年,新中国民航第一个飞行大队组建,下辖运输飞行中队和农林飞行中队。同年6月,中国人民航空公司撤销,在中国民航局成立商务处、机务处、航行处。

  四、“小飞原则”

  两航起义从香港飞回内地12架飞机,再加上1949年8月25日和10月27日中央航空公司李福遇个人以及吕辑人机组先后驾机起义,共有14架飞机回归。中国航空公司与中央航空公司另有71架飞机滞留香港,不能为我所用,后来又被陈纳德攫取。此外,全国当时只有少数机场且设施极为简陋,被战争破坏的地面设施等需要做必要的修复工作,民航队伍也尚在组建和整合之中。中苏合营航空公司筹建在即,而新中国民航起步时的基本情况表明,当时尚不具备规模发展民航事业的条件,因此民航主要执行一些临时性的专机、包机飞行任务。

  针对民航当时的“家底”,军委民航局确定1950年为民航事业的准备年,“业务上不准备大搞,飞机也不准备大飞,机构以维持工作为原则”。1950年3月31日,军委民航局局长钟赤兵和副局长唐凯向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报告,民航经营方针为“小飞的原则”和“采取企业制”等事项。4月3日,毛泽东主席批复“所拟方针可用”。

  早在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军委民航局时,就有“民用航空局由国家经营,但允许私人以飞机器材投资作为股份”的设想。比如,中苏民用航空公司双方股份分别采用设备、机场、转股、现金等方式筹措,实行股份制管理。特别是我国将该公司作为培训民航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的基地。中国人民航空公司则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家国营民用航空运输企业。这两家公司都是新中国民航实行政企分开的有益探索。由于当时民航业规模尚小,加之学习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民航“采取企业制”未能坚持下去。

  不过,“小飞的原则”一直坚持得很好。所谓“小飞”,就是从实际出发,脚踏实地,积跬步而至千里。上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初,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的发展总体较好,虽然“大跃进”期间因盲目冒进遭受挫折,但在过渡期经过调整后又得以正常发展。具体来看,当时民航业注重飞行安全以及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飞机配置与机场、航行系统建设和民航发展速度基本相适应,整体情况得到很大改善;民航与国家外交关系同步发展,十分注重拓展与周边国家的双边关系;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和教育、科研系统建设,为民航艰苦创业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五、“八一”开航

  民航是衡量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国民党政权给新中国民航留下的底子那么薄,怎么可能在新中国成立后短短10个月内就复航呢?在外界看来的“天方夜谭”,殊不知,让中国共产党变成了现实。有这样眼光、胸怀和志向的政党,什么人间奇迹不能创造!

  1950年7月29日,军委民航局在北京隆重举行了“北京”号(两航起义原“空中行宫”CV-240型XT-610号)飞机命名典礼。7月31日,潘国定驾驶“北京”号飞机从天津张贵庄机场起飞,试航广州;8月1日,“北京”号执飞回程航班。8月1日,军委民航局还使用C46型飞机开通了天津—北京—汉口—重庆航线。新中国民航最早的国内航线由此正式开通,史称“八一”开航。

  “八一”开航令国内外瞩目,它不仅是新中国民航起飞的标志,更承载着中国人民发展民航事业的光荣与梦想!(中国民航网智库专家林明华 原载于2019年8月19日《中国民航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