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民航的精彩瞬间:被民航发展奉为圭臬的三句话

作 者: 林明华 | 编 辑:王亚玲 2019-09-03 11:07:00

  一、与周恩来总理重要批示的机缘

  1994年初,我从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调到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办公厅工作。在此之前,我与民航的接触,只不过是乘坐过几次飞机而已。

  报到的第一天,走进位于北京东四西大街155号的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办公大楼,我的目光被两侧电梯过道迎面墙上一幅周恩来总理手迹的金色大字吸引:“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当时,我感觉到这幅题词的3个动词极为考究、精准。后来我了解到周恩来总理这个批示的来龙去脉,为之深深折服。

  2007年5月,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拍摄关于纪念周恩来总理这一重要批示发表50周年的专题电视片。应民航总局党委邀约(笔者当时的工作单位为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我撰写了以《云翼长天》为题的专题片脚本。我花了约一个月的时间,搜集、阅读能够找得到的资料和素材,撰写脚本,较好地完成了任务。在撰写专题片脚本过程中,我意识到,一部四五十分钟的电视专题片,无法全面反映周恩来总理与中国民航的故事。随后,经过努力,我撰写并出版了《天泉——周恩来与中国民航》一书。在写作过程中,周恩来总理崇高的思想品德、科学的思想方法、特有的人格魅力犹如空潭泻春的天泉,滋润我的心田,涤荡我的灵魂,升华我的思想境界。这本小书,是我遥祭周恩来总理的一瓣心香。

  二、确立民航工作方针的背景

  缅甸同我国西南边陲接壤。中缅两国人民世代交往,同饮怒江、澜沧江之水,有“胞波”情谊。1956年4月,中缅正式通航,为我国与东南亚各国的交往开辟了空中通道。中缅航线开通一年半之后,民航局按要求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中缅通航一周年半情况报告》。1957年10月5日,周恩来总理在国务院第六办公室主任王首道呈送的这份报告上,对民航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正常飞行。

  成立伊始,中国民航就将确保飞行安全视为头等重要的工作来抓,安全形势一直比较平稳。1955年和1956年,民航安全形势出现了波动。1957年11月26日,针对民航飞行安全等级事故增加的状况,国务院第六办公室发布《关于确保飞行安全的指示》。

  1958年4月5日,新中国民航运输飞行发生了第一次机毁人亡(乘客9人,机组5人)的一等飞行事故——民航成都管理处伊尔14型632号飞机,执行成都经西安至北京航班,在西安西南70公里处的佛坪县四方台山撞山失事。同年4月14日,交通部第98次部长办公会议,讨论民航连续发生的3次一、二等飞行事故,原则上通过了民航局起草的关于确保飞行安全的命令。4月15日,民航局局长邝任农发布117号命令,要求全体人员贯彻“安全第一”方针,确保飞行安全。这是中国民航发布的第一个保证飞行安全的命令。

  1958年7月29日~8月23日,民航局党委第一届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讨论了中国民航第二个五年计划、体制下放和组织形式等议题,重点研讨了确保飞行安全的问题。民航局党委在《关于确保飞行安全的决议》中提出:必须坚决贯彻周恩来总理“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的重要批示,并以此作为民航工作的方针。

  民航局将周恩来总理对民航工作重要批示作为民航工作方针,得到了民航系统的普遍认同。从此,民航工作方针正式确立。

  三、民航工作方针的魅力

  一个行业的工作方针,概而言之,要以能够涵盖该行业的实践为基础,是对该行业实践经验的总结和价值理念的升华;要与行业发展和管理的客观要求相适应,能够反映行业的本质特征和客观规律;要能够激励员工奋发进取,形成无穷的精神力量。

  民航是一个行业特点突出,体现国家综合国力和科技发展水平,高风险、高投入的行业。周恩来总理对民航工作的重要批示,科学地概括了民航工作的特点,深刻阐明了民航工作的基本内容,精辟确定了航空运输质量的综合指标。

  周恩来总理对民航工作重要批示的独到之处在于,以提高航空运输的安全质量(安全是航空运输的基础和前提)、期限质量(航空运输的优势在于快速)、服务质量(向旅客、货主提供方便、及时、舒适的服务)为切入点,对民航工作提出积极的综合性要求。特别是“保证”“改善”“争取”提得非常到位。

  时代在进步。随着飞机技术性能的提升、高新科技材料的应用,以及维修技术和航行技术支持的跟进,民航的安全性不断达到新高度。但航空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人、飞机、环境等复杂因素,不可能有绝对的、永恒的安全,所以中国民航不论在什么时候,都要把“保证安全第一”作为目标,而且只能是“保证”。

  航空运输的一大特点是快速,这也是其区别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最大特点,因此正点起飞、正点到达是旅客、货主的第一需求。但是保证运输期限,对于航空公司来说,既受到气象、空管、机场、社会环境等外部条件的影响,又受到设备完好情况、各系统之间的协作、效率等内部条件影响,有些因素的发生(如气象变化、非传统安全因素威胁等)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正常飞行只能是“争取”。

  民航服务工作不是一个固定的客体,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旅客、货主的满意度也随着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只有相对、没有绝对的优质服务,所以服务工作只能是“改善”。

  这样的工作方针,是民航员工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符合民航发展和管理的客观需要,同时表达了民航服务对象对民航工作的认知和期待。

  实践证明,长期以来,周恩来总理对民航工作重要批示对中国民航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指导作用。其概括力、指导性和针对性,也深得国际民航界人士的赞赏。

  周恩来总理,字翔宇,乳名大鸾,曾用名之一为飞飞。他一生与飞行相伴,新中国成立后长期亲自抓民航工作。周恩来总理逝世后,他的骨灰于1976年1月16日晚,由4位执行撤骨灰任务的同志送上一架苏制、编号为“7225”的安-2型飞机,在明月高悬、繁星闪烁的天幕下,洒向祖国的江河大地。(中国民航网智库专家林明华 原载于2019年8月21日《中国民航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