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中国民航70周年华诞,也是震惊中外的“两航”起义70周年,纪念这两大盛事不仅要在文化宣传领域予以大力弘扬广大,还应将民航精神的发扬和航空文脉的传承赋予在相应的物化载体之上,而对航空类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无疑是一种有效的航空文化传承方式。2003年经国际教科文组织批准的《关于工业遗产的下塔吉尔宪章》界定“工业遗产”是具有历史、技术、社会、建筑或科学价值的工业文明遗存。其中交通运输类工业遗产是工业遗产的主要门类之一,它具体包括铁路、公路、水运和航空类等,而航空类工业遗产又可细分为军事航空、民用航空和航空工业三大类。自1910年北京南苑机场创建我国第一座机场以来,我国近现代机场已历经了近110年的发展,机场建筑的发展历程可分为近代时期、计划经济时期、改革开放时期三大阶段。由于频繁战争原因,遗存至今的近代机场建筑极其罕见,这些近代机场建筑见证了我国近代航空事业发展的曲折历程,是我国航空业诞生的直接物化见证,对这类机场建筑的保护具有特殊的历史文化意义;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民用机场建设数量少,建筑规模小,建筑功能也相对简单,由于这时期不少民用机场先后进行了搬迁、废弃或闲置,许多具有历史文物价值的机场建筑随之被拆除、毁坏,这时期的机场建筑至今大多仅保留有航空站,且因机场地处郊区而未得以较好的修缮和保护,如嘉峪关机场的中苏民用航空公司基地,因此保护并活化利用这些旧机场建筑变得尤为迫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机场大规模地开启了机场建筑的现代化发展之路,迄今为止,大型机场普遍建成了三代的航站楼、指挥塔台、飞机机库建筑,这些不同时代的机场建筑分别代表了历代不同设计概念、不同建设规模、不同建筑风格的民航建筑作品,充分反映了地方特色、文化特色及行业特色。时至今日,这些机场尚保存有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代、第二代航站楼、机库等机场专业建筑,这些老旧机场建筑也存在拆除、闲置或不良利用的风险,如何在保障机场安全运行条件下对其进行活化利用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亟待从理论方法和工程实践方面予以对这些机场建筑的再利用模式加以研究论证。
图1 1953年建成的甘肃嘉峪关机场中苏民用航空公司的酒泉航空站(欧阳杰/摄)
由于频繁战争损毁、机场偏于城市一隅、城市破坏性开发以及保护力度不够等众多因素,我国近现代航空类工业建筑遗产的保护现状总体堪忧,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机场历史建筑处于“被湮灭”状态,由于近代机场普遍偏于城市一隅,不少地方政府对航空类建筑遗产不了解,使得航空类建筑遗产普遍因未纳入历史建筑保护名单而自生自灭,如齐齐哈尔南苑机场航空站等;二是机场历史建筑“被忽视”,地方政府及其所在单位认识到该航空类建筑为历史建筑,但未予以应有的重视,如由国民政府交通部民航局主导建设的广州白云机场航空站至今未纳入广州市级、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最终由民航某使用单位对其进行“整旧如新”,该航空站所具有的独特行业建筑特征也随之丧失;三是机场历史建筑的价值“被低估”,当地政府及所在机场虽然认识其机场历史建筑的价值,但未提升为更高的保护级别,如国民政府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先后设立中苏航空公司、中苏民用航空股份公司,并在西北地区沿线机场建有一系列苏式建筑风格的航空站。当前新疆机场集团公司利用这些航空站等历史建筑,已先后在哈密机场、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和伊犁机场设立民航博物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行业的普遍认可,但甘肃境内所遗留的嘉峪关机场酒泉航空站、包头机场航空站尚未予以相应的保护。无论从抗战时期的西北国际运输通道来看,还是基于新中国成立后的开通首批三条国际航线而言,该航线沿线的航空站遗存都具有国家级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及行业价值,亟待整体保护并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对历史文化传承和历史文物保护非常重视,多次做出了重要批示,如在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2019年1月17日,又在天津梁启超故居调研时指出“要爱惜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当前无论是中央政府部门还是各级地方政府也都更加重视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不少中央部委及行业协会都先后发布了各种类型的工业遗产保护名录。例如,工业与信息部先后推出两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录”,2019年年底还将推出第三批名录;国资委也先后发布了核工业、钢铁行业、信息通信行业等三批“中央企业工业文化遗产(专项)名录”;中国科协则已连续公布了两批“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而中国文物学会和中国建筑学会也先后推出了三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名录”。最为权威的是国务院先后核准发布了八批由国家文物局评定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在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名单中,仅交通类的国保单位就达40项以上。在2019年10月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核定并公布全国第八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所公布的762处国保单位中,铁路项目占有5项,其中1959年建成的北京十大工程之一--“北京站车站大楼”位列其中;另外,第八批国保单位还涵盖“人民空军东北老航校旧址;三线贵州航空发动机厂旧址;三线贵州歼击机总装厂旧址”等军事航空类或航空工业类的工业遗产,唯独缺乏民用航空类的国保单位。
机场建筑是航空类工业遗产和民航文化的物化载体,机场建筑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是民航局所倡导的“四型机场”中的“人文机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保护和活化利用好机场历史建筑,可有效传承航空历史文脉,弘扬民航文化。为此建议实施以下三项举措:一是积极申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议精心遴选民用机场建设历程中的重点项目予以申报,如1958年建成的首都机场是新中国成立后的首都北京首个交通类重大工程项目,新建了10138万平米航站楼及60米跨度的机库,可考虑将首都机场1958年建成的航空站(现国航办公楼)及其两侧辅楼以“首都机场早期航站区建筑群”名义整体申报国保单位;另外,中苏航空公司西北国际航线沿线航空站(新疆和甘肃),以及国民政府交通部民航局主导建设的上海龙华机场航站大厦和广州白云机场航站大厦也可分别申报第九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图2 1958年建成的北京首都机场候机大楼(人民画报)
二是大力提升具有悠久历史的民用机场的人文内涵建设。当前自民国以来至今运营的我国近现代机场数量已屈指可数。始建于1939年的天津张贵庄机场被誉为“新中国民航摇篮”,是“两航起义”、“八一通航”的发生地,也是新中国第一个国营航空运输企业--中国人民航空公司、第一所民航学校、第一个通用航空机构的诞生地,该机场地区至今保留有1950年始建的机头库和1953年新建的航站楼及其以后的历代系列航站楼,建议在天津机场地区筹建“中国民用机场博物馆”,作为北京“中国民航博物馆”的分馆,该馆主要用于收集和展示机场设施设备、机场建筑模型等实物,同时也是近现代机场设计方案等民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展示场所;另外,始建于1921年的上海虹桥机场是迄今在用机场中历史最为悠久的民用机场,既是近代中国新建第一个航空站(北洋政府航空署主持建设),也是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的导火线--“虹桥机场事件”发生地,建议结合虹桥机场于2021年成立100周年之际,在虹桥机场东区建设纪念性广场或重建历史建筑。
图3 1950年始建的天津张贵庄机场的机头库(欧阳杰/摄)
三是基于行业角度发布民航类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建议对我国老旧机场航站楼、机库、货运库及塔台的现状及再利用模式进行专题普查,并鼓励各地机场积极申报所在机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再由民航局或中国民用机场协会组织行业内外专家对这些机场建筑进行价值评定,机场历史建筑名录最终交由民航局统一核准后对外发布。另外,建议编制老旧机场建筑的价值体系评定和保护与再利用的标准规范,以及闲置指挥塔台改造为机场旅游观光平台、旧航站楼改造为博物馆等改造工程的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等,用于指导对现有老旧机场建筑的保护方案及其活化利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