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的“为”与“不为”

作 者: 吴涛 | 编 辑:admin 2019-04-03 15:10:00

近期行业内外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先是国外涉及波音737MAX型飞机的两次空难事故,后有“3.21”江苏响水特别重大爆炸、“3.22”湖南旅游客车起火事件等等。一次次惨痛的安全生产事故深深刺痛了民航从业者的心,损失有值、生命无价,要避免类似的人间悲剧反复发生,安全生产的“为”与“不为”值得认真思考。

虽然行业特性和专业领域不同,然而安全管理仍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和规律性。管理是为了实现组织目标而配置资源和管控活动的协调过程,安全管理应该内嵌入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职能之中,并贯穿于运行生产过程的始终。简而言之,对于安全生产负有主体责任的企业单位,对安全工作在行为上要真“管”、在思想上要真“理”。

我国的民航企业多数属于国有企业,企业的性质决定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企业最大的政治责任。但是,传统的科层制组织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时,必须要有效的抑制其巨大运行惯性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如组织安全职能的分散化和碎片化,职能部门出于自我保护的扩权和避险,组织僵化缺乏弹性活力,职责不清增大交易成本,部门推责造成安全缝隙等。“安全第一”在组织职级上也要有相应的体现,权责对等方能履责顺畅,否则科层制组织中的跨部门协调会存在较大困难。同时面对提高裕度和本质安全的目标,高效的组织、合理的机制和优化的流程必不可少,如果内部的难点、痛点不能有效打通,即使企业想“为”也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高层管理者对于安全管理的认知是决定性的,认知产生判断,判断决定行为,要不要管、能不能管、如何去管是安全管理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对于高层而言始终是一道难解的题目,意味着有限的资源必须进行某种排他性的配置,而这些资源如果投入到发展之中也许会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所以必须用辩证的观点看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在涉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问题上,企业的“顶层设计”必须体现出明确的价值取向,有所“为”也有所“不为”。

中层管理者需要创造性思维和尊重专业知识。企业战略规划和运营原则明确后,中层如何执行就成为了成败的关键。基层、基础、基本功,成绩和效果体现在基层岗位,根源和动力却取决于中高层管理者。做为最可能发现系统中隐患问题的层级,绝不能熟视无睹、处之泰然。中层的思维方式、组织能力、工作作风直接影响着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安全风险防护网牢不牢、密不密、实不实,都要在中层得到落实和体现。担当做“为”,还是慵懒“不为”,在SMS和SES体系建设的效率和效果上会体现出巨大的差别。

基层操作者亟需加强作风建设和技能训练。敏锐的风险识别能力是本质安全的必然要求,必须摒弃“安全跟我没关系,安全是领导的事”的思想,事实上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最大伤害的就是一线操作人员。制度、规章和标准是血淋漓惨痛教训的经验总结,“抄小道、走近路”的习惯性违章最先伤害的大概率是操作者自身,忠于职守、按章操作才是对组织和家庭负责的正确行“为”。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将安全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之下,将安全管理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担当作为、主动作为、全力作为,我们民航从业者更需加倍努力奋发有为!(中国民航网智库专家 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