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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中国之治”贡献“民航力量”——推进民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层策略探析

    万珂 编 辑:王亚玲 2019-11-28 20:01:00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聚焦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分三个阶段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作为国家战略产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内,民航业不断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一加快、两实现”新时代民航强国战略进程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从而服从于国家发展大局、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民航强国建设的题中之意,更是全体民航人的时代使命。当前,我们还需要面对国际国内一系列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挑战,还需要积极解决制约发展的一系列瓶颈问题,还需要主动回应大众出行对安全、便捷、品质等方面的需求。作为基层行业监管单位,在追梦、圆梦的征程中,应该以推进民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从坚持正确导向、夯实基础、丰富主体、优化技术、创新格局等方面入手,立足本职,有所作为,重整行装再出发,大力推进民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行业治理效能。

     

      树牢正确治理价值导向,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健康的治理价值导向指引我们应直面发展瓶颈,“削足适履”绝非长久之计。行业基层治理更应坚持“安全”“发展”两条腿走路。坚持安全第一,守牢安全底线,确保民航安全运行平稳可控,这是前提。同时,跳出狭义的安全监管角色定位,提升站位,扩宽视野,从立法意图入手,立足经济发展大环境,服务于社会、行业、企业发展需求,着力于“补短板、强弱项”,发挥局方居中指挥的重要作用,以体制机制改革和空域资源为引领增强空管保障能力,以优化网络布局和提升服务品质为引领增强机场保障能力,以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为引领增强人力资源保障能力,大幅提升民航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树牢“一切为了人民”的治理价值导向,把民生建设作为行业治理创新的根本,从源头上防控治理风险,促进行业改革,服务社会发展。

      夯实治理基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民主法治是现代化治理与传统管理的本质区别之一,法律法规规章体系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改在内的有关决定。这是《民航法》自1996年3月1日施行以来的第五次修改,将为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注入新的动力。以《民航法》为指导,行业治理应加强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间的对接,确保治理依据的一致性;加强治理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实现由等级科层制的治理向扁平网络式的治理转变,切实减少命令式、即兴式的治理,转而寻求法治化、合作型的治理路径。

      丰富治理主体,深化法定自查工作成果

      与“管理”的主体单一不同,“治理”呈现主体多元化的特点,同时由此带来了权力运行的多向性,形成了上下互动、多向联动的复合型运行模式。深入推进民航单位法定自查工作,正是民航治理体系在治理主体多元化探索上迈出的一大步。近两年来,在民航局的统一部署领导下,各基层监管局主动作为,指导民航单位积极对标监管事项库等治理标准、要求,开展法定自查,以期真正实现企业自我管理与民航行政机关的行业治理同向发力。乘胜追击,监管局应当及时梳理总结前期工作,及时搜集分析各方意见,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的新问题,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同时,以《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为指导,大胆运用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经济调控手段,进一步深化法定自查工作成果,激发民航各单位自我管理的内生动力,使其真正成为“自律”的主体,以此为突破口,最终实现行业治理多元交互模式的建立。

      优化治理技术,探索“智慧监管”模式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智慧社会”新理念,《新时代民航强国建设行动纲要》将“智慧”发展作为基本原则之一编入,明确要“打造智慧民航运行、服务和管理体系”。以信息化作为民航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其对确保航空安全、提高运行效率、提高服务品质的支撑作用,民航各专业领域、各单位积极作为,智慧安检、智慧空管、智慧机场等理念孕育而生,相关工作持续深化,局方自身的“智慧”工程也应顺势而为,大胆探索“智慧”监管模式,建立“智慧民航”的监管标准、规则,实现对安全、运行、服务等多个“智慧”系统、科学地整体把控;开发“智慧监管”技术方法,通过云计算、人工智能、远程监控、系统接驳等形式,丰富行业基层治理的眼耳、手脚和大脑,为行业监管提供系统、高效、集成的智能监管平台,切实解决基层监管人力资源高消耗问题;建立行业治理信息化智库,打造一支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从基层抓起、养成起,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的信息化领域专家,增强发展后劲。

      构建开放治理新格局,推进协同综合治理

      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网络社会,各种关系纵横交错。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应该紧密结合这一实际,以开放的姿态,与各个治理主体共享资源、协同治理、综合施策,最终实现“1+1>2”的治理效果。要树立“大通航”“大国防”“深融合”的观念,把两翼之一的通用航空培育成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国防战略安全的有力支撑,真正实现军民融合发展。要关注航空工业,延长民航产业链,实现与航空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要深化与地方政府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综合考核机制,加大对民航企业安全考核权重和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净空管理、无人机监管、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等行业治理中的瓶颈问题、新生问题,建立专项联动工作机制,抓长、抓常、抓好、抓住。

      善治,是治理的理想状态。其本质特征就是国家与社会处于最佳状态,是政府与公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协同管理。民航基层监管单位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民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党的领导、政府监管、市场自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体系,最终实现“行业善治”。这必将服务于民航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民航强国建设积蓄全新动能,为“中国之治”贡献“民航力量”。 (作者系民航桂林监管局 万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