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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博弈论角度看安全管理

    施国刚 编 辑:王亚玲 2017-05-11 15:42:00

      安全是人、物和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人是最活跃的因素。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人会根据外部环境和自身情况,进行大量博弈,而不会简单地根据企业的规章办事。如有些机务维修人员会由于害怕承担责任,故意将不安全信息隐瞒不报,甚至毁灭证据;有些维修人员盲目依赖个人的工作经验,为了减轻工作量,在工作中出现跳步或者安全措施流于形式等情况;有些检验人员害怕得罪人,并且认为即使发生不安全事件也与己无关,导致监督不力;维修团队中存在着一些“搭便车”的行为,导致核心的维修人员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都很大,而其他人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上述现象概括起来主要为三类问题:隐瞒不报、故意违章和监督不力。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文从博弈论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和制度设计。

      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即当一个主体的选择受到其他主体选择影响,且反过来影响其他主体决策问题及其均衡问题。依据不同的基准,博弈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根据博弈的参与者之间是否有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博弈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是指参与者之间有具有约束力的协议、约定或者契约,参与者必须在这些协议的范围内进行博弈。非合作博弈是指参与者在博弈的时候,无法达成一个对各方都有约束力的协议。按照参与者选择策略、作出决定的先后顺序,博弈可以分为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静态博弈是指参与者不知道其他参与者的策略。动态博弈是指参与者的行动有先后顺序,并且后者是在了解前者的策略前提下制定自己的策略。按博弈的结果来分,博弈分为负和博弈、零和博弈和正和博弈。负和博弈是指博弈的参与者最后得到的收获小于付出,是一种两败俱伤的博弈。零和博弈是指参与者的一方获益,另一方损失,并且参与者之间获得的利益与损失之和为零。正和博弈是指参与者都能获益,或者一方的收益增加并不影响其他参与者的利益,也就是一种双赢局面。

      隐瞒不报

      隐瞒不报可以运用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进行解决。“囚徒困境”是1950年美国兰德公司提出的博弈论模型。两个共谋犯罪的人被关入监狱,不能互相沟通情况。如果两个人都不揭发对方,则由于证据不确定,每个人都坐牢1年;若一人揭发,而另一人沉默,则揭发者因为立功而立即获释,沉默者因不合作而入狱5年;若互相揭发,则因证据确实,二者都判刑两年。由于囚徒无法信任对方,更倾向于互相揭发,而不是同守沉默。我们在员工的主动报告中,可以设计出这种制度:发生不安全事件后,如果当事人主动报告,则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如果当事人不报告,班组其他成员上报,则班组其他成员免于处罚,当事人加重处罚;如果都不上报,后续被调查发现,则整个班组成员全部处罚。所有的信息上报都是匿名的,目的是要让员工之间进行非合作博弈。通过这种制度设计,班组成员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往往会主动报告不安全事件,降低隐瞒的概率。

      故意违章

      故意违章可以运用博弈论中“委托代理机制”进行解决。委托代理的核心问题是信息的不对称,代理人利用委托人对信息的不了解,做一些不利于委托人的事情。为了有效防范代理人的道德风险问题,一是对较难观察的努力水平进行有效激励,弱化代理人发生道德风险的动机;二是对可观察到的努力水平进行有效监督,弱化信息的非对称以降低道德风险发生的概率。故意违章其实就是信息的不对称造成的,维修人员认为单位或者监督人员不知道他所做的工作,因此采取一些偷懒的手段减轻工作。为了减少故意违章,可以设计出一种根据信息不对称程度的高低来支付的薪酬制度。对难以观察的维修人员(如放行人员、系统工程师等)及信息不对称程度很高的工作,设置较高的安全奖或者安全年限越长安全奖越高的规定,增加维修人员不按章办事的成本。对于易于观察的维护人员(勤务人员等)及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的工作,则可以设定较为固定的工资体系,设置较少的安全奖,但是需要明细各类差错的处罚金额。通过这种制度,维修人员会从个人的利益出发,主动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转变。

      监督不力

      监督不力可以运用博弈论中的“监督者剩余索取权”进行解决。每名团队成员以工资形式获取劳动报酬,而监督者则获取扣除工资之后的剩余收入。这样一来,团队成员的生产越有效率,监督者的剩余越多,从而监督者越有动机去监督团队成员的行为和努力程度,这又反过来促进团队生产效率的提高,形成良性循环。

      在维修监督的制度安排中,可以将质量监督人员与一线的班组进行挂钩。如果班组出现不安全事件,而且监督人员又没有监督发现,则对两者都进行处罚。如果班组出现不安全事件,而监督人员已经发现并且上报,则监督人员免于处罚,对班组进行处罚。如果班组全年无差错,则都进行奖励。这种制度使质量监督人员的收入是根据一线班组的安全状况来获得的,以提高其监督的力度和主动性。

      在团队合作中,为了防止“搭便车”的行为,要把班组长作为专职的监督者,如果整个班组安全情况较好,则班组长个人可以获得较高的安全奖励;如果班组安全情况较差,则班组长承担比其他团队成员更重的处罚。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博弈在安全管理中是无处不在的,只要企业能够充分了解一线维修人员的思维方式,运用博弈论就可以设计有效的管理制度,提高整个企业的安全水平。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博弈,因为人员的思想和行为是在不停变化的,外部环境也在不停地变化,因此在制度设计时,企业也要相应地进行不断地调整,使各项措施的作用最大化。从员工角度来看,要通过与企业之间进行合作博弈,最后形成双赢的局面。(作者系Ameco杭州分公司 施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