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时放心不下履职尽责 “安全生产月”无终点
在刚刚过去的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全国机场行业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航安全工作重要指示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普及《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创新培育安全文化,将“安全生产月”理念和模式持续延展,促使全员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专注企业安全运行管理,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优化SMS(安全管理系统)体系,协同推进民航相关改革任务取得实效。
开展安全生产月
要做好积累、提炼、优化
“安全生产月”最早可以追溯到1980年。当时,基于党和国家对劳动者安全健康的关怀,为扭转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严重的情况,国务院将每年5月定为“全国安全月”。2002年起,正式形成每年6月的“安全生产月”制度。21年的变迁使“安全生产月”在形式和内容上不断丰富和饱满,在内涵和外延上不断精深和拓展,成为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普及法律法规、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安全生产隐患,落实了安全责任,维护了合法权益,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一年一度的“安全生产月”围绕时下安全形势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使我们对安全生产得以再认识和再重视,已成为增强安全意识的“宣传月”,强化安全能力的“提升月”和落实安全措施的“攻坚月”。笔者认为,“安全生产月”不应被狭义理解为“年度活动”,因为纵观21年的发展历程,它在主题和形式上与时俱进,不断提质增效。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其内涵和外延日益拓展,不断丰富精深。广义上,它已经从“年度活动”升华为深入人心的一种意识和理念,成为引导人们行为习惯的一种模式和定力。我们应当基于此来探索新方法,总结好经验,完善新机制,固化好模式,逐年积累、沉淀、提炼、优化,将“安全生产月”的理念、内涵、机制与模式推广运用到实践工作的日常,形成长效机制,成为我们安全生产的教科书。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2021年修正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增加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等内容,以威严的法律形式重申敬畏生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价值遵循。新安法明确规定“三个必须”原则,强调政府的监管职责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要求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即企业每名员工都负有安全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全员有责,责无旁贷。
遵守安全生产法
要做到知法、敬法、用法
新安法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的精神转化为法律规定,充分体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和创新。以法为鉴,我们要将法律的强制约束力转化为敬畏法律的自主执行力。
学法知法。一是抓重点,要全员学习、重点明晰、岗责匹配,学深悟透新安法的核心理念和内涵要义,着力在“三个必须”上下功夫,企业的决策者、管理者、一线员工要熟知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抓融合,把法律要求与民航安全规章、现代企业管理理论融会贯通,系统性、科学性掌握安全生产的技术规范和行为准则,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从根本上增强员工维护安全与驾驭风险的能力。
尊法敬法。古人云,“心存敬畏,行有所止”。结合不安全事件与风险隐患问题以案说法,剖析引发的原因、存在的风险、造成的后果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断提升员工对法律、规章的认同感和执行力,提高风险的预见性和应急处置能力。对触犯法纪底线、诚信红线的行为要依法依规惩其要害、处其痛点,以法律、规章的权威性增强员工的敬畏意识,培养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促使员工能够自觉对照法律、规章自我校准,做到令行禁止。
守法用法。张居正说过:“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贯穿新安法始终的方法论之一是系统治理方法。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全员参与、全过程覆盖。法律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的目标、原则、责任体系、双重预防机制、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要求。在企业运行中,我们要把新安法与安全管理体系有机结合,通过SMS的安全责任制、风险管理、安全绩效监测与评估、培训教育等要素,把新安法的核心理念贯穿安全管理体系构建的全过程,运用SMS系统方法促进各项安全措施有效落地,实现责任层层承接落实、全员参与安全管理、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安全绩效监测评估、安全闭环管理等目标。
当好第一责任人
要做到明责、敬责、尽责
新安法强调,企业中的每一个人都负有安全责任。对企业来说,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部门、班组来说,部门负责人、班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员工个人来说,其本人即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那么,怎样当好第一责任人呢?
明责于形。一是要明清单。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安全责任制链条要清晰完整、层层分解、有机协同。通过安全责任网格化、“一岗五清单”、岗位作业指导书等直观形式,促使员工明晰本岗位的价值、使命、任务、目标,明晰应遵守的规章、制度、标准、流程,明晰与岗位相适应的理念、知识、技能、素养等。二是要明问责。运用绩效杠杆,有效执行安全奖惩和追责制度,公示红黑榜,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和警示作用,形成依法履责、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奖优罚劣的闭环责任链条。
敬责于心。第一责任人之责,从时间维度上包含事前防范不安全事件的责任,事中将已经发生的不安全事件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的责任,事后进行总结反思、改进提升安全能力的责任。第一责任人,须有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对安全生产才会有朝乾夕惕的严谨态度,才会有如履薄冰的危机意识,才会有时不我待的敬业精神。这就需要企业培育“安全共同体”文化,搭建和拓展各类安全工作平台,专群结合,广泛吸纳一线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监察,推动从上到下“当好第一责任人”。结合“安全每日谈”活动,组织各级管理人员交流工作经验;基层班组对照“安全管理优秀班组”标准争优创先;全员开展“安全红黑榜”等活动,激发每一位“第一责任人”的主观能动性,培育企业与个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安全共同体”意识,形成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的强大合力。
尽责于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按照新安法要求,在安全责任体系中,主体责任是根本。企业的决策者、管理者、一线员工以及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均须在其职责范围内承担主体责任。领导责任是关键。决策者是第一责任人,既是安全生产的领航者又是冲锋者,必须有效完成规划安全目标,推进建章立制、完善SMS体系、优化风险管理机制、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智慧体系等工作。岗位责任是基础,是责任体系的根基。关键岗位的一线员工,亲历作业全过程,是发现各类运行风险隐患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深度、高效、精准的自查互查,守好安全生产的第一道和最后一道关口。监管责任是保障。企业内部安全监管责任,包括上级对下级的监管、各层级管理者对分管领域和业务的监管、安全管理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专项监管、各级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监管。我们要以“时时放心不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领导责任、岗位责任、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才能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安全生产月”没有终点,安全生产没有完成时。当前,民航机场发展正面临安全运行的高压期,经历疫情的巨大冲击和不安全事件的衍生影响,其安全管理、生产运行、经营效益、基础建设、深化改革等都处在“路到半山坡更陡、船到中流浪更急”的关键阶段。我们要将“安全生产月”的理念、内涵、机制与模式拓展运用到安全管理运行的日常,形成长效常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当好第一责任人,精准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优化SMS体系,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的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以高质量安全生产成果推动深化民航改革工作提质增效。(作者张林 系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