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执飞机场开展安保分级管控的初探
摘要: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航空企业”)对执飞机场安保管控的传统模式为现场检查或现场审核,对航空企业加强执飞机场的安保质量控制,不仅费时费力,更不能集中优势资源对保障薄弱机场进行管控,同时对于执飞机场也是一种压力,因其要配合不同的航空企业进行迎审。基于此,加强航空企业执飞机场安保分级管控有利于航空企业对于不同保障能力的机场采取不同的措施。本文介绍了航空企业执飞机场安保分级管控的必要性;概述了航空企业通过实际运行数据建立执飞机场安保分级管控模型;分析了执飞机场安保分级管控的应用案例和管控要求。
随着近些年国家依法治国的大力推进,中国民航出台了一系列安保规章制度,民航安保规章体系建设上不断得到完善,同时国家对航空企业和相应机场的安保要求也越来越细化,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发挥企业的主体责任,更好的发挥航空企业和相应机场的监管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航空企业需要对执飞的机场进行安保审核。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是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运行安全审计(IOSA)相关要求,航空企业应对执飞的机场进行安保审核,二是根据《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质量控制计划》及《关于加强航空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航空企业与通航的境内机场签订航空安保协议并开展质量控制活动加强管控,从发挥航空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来看,通过对执飞机场的审核能够有效的评估机场在保障航空企业运行生产过程中的问题,能够积极促进双方在运行生产方面的协作。
但随着航空企业的发展及机场建设的不断完善,如何更好的抓住重点机场去审核,如何更好的投入更好的精力对风险大的机场进行审核,如何更好的投入有限的资源控制最大的风险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挑战,这样就促使我们调整思路,优化工作方法,促进工作品质的提升。当前航空企业对执飞机场的审核多采取的是现场审核,主要是航空企业组建专业安保审核组赴机场进行现场安保审核,因执飞的机场一般较多,按照既定计划一般固定为三年为一个周期对执飞的机场完成一次审核,但随着机场建设的完善和管理的完善,对于现场审核所取得的效果需要重新进行评估,是否有更好的方式对不同的机场进行审核,对于保障良好、管理完善的机场是否可以进行文件审核,对于问题频繁发生或者突发问题的机场是否可以进行专项检查,不再拘泥于现场审核或者三年一次审核。
带着这些问题,通过总结近10余年的机场审核工作经验,基于安保风险考虑,逐渐梳理出一套思路,是否可以建立一套机场安保分级管控机制,通过建立模型来预警机场的审核方式?答案是肯定的,通过2019年搭建分析模型,同时通过2020年上半年的验证,整体的模型运转基本可靠稳定。现将机场安保分级管控机制进行阐述,供业界探讨。
一、基本原则
⒈航空企业执飞机场安保分级管控制度(以下简称“机场安保分级管控制度”)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民航行业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⒉机场安保分级管控制度应当便于航空企业持续、动态监控执飞机场在运行保障过程的安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⒊鼓励航空企业对局发明传电报、行业安保资讯、安保信息、安保风险、安保威胁评估、安保质量控制结果等综合信息开展分析、测算和评估工作。
二、机场分级管控所需数据
㈠航空企业执飞机场本年度非正常事件(主要指机场安检漏检数据)发生比例
机场的安全检查要求杜绝安检漏检,但考虑目前的安检设备和人员能力,日常工作漏检集中为火柴和打火机,通过统计分析航空企业2017年-2018年在不同机场的旅客吞吐量及漏检数据,每10万人次发生1起漏检则为起评标准(仅限火柴、打火机等轻微安检漏检事件)。
示例:某机场2017-2018年发生打火机、违规锂电池等事件共计4起,平均每年为2起,2017年旅客出港数量约为350000人次,相应漏检数据通过测算应为3.5起/年,按此测算,该机场在2017年的漏检事件不超过3起,为合理区间。
㈡机场接受安保审核发现问题
机场接受安保审核发现问题涉及安保运行类问题数据,包括公司安保审核结果及局方安保审核结果。安保运行类问题指对机场安保能力产生影响的问题。
示例:安检设备未定检、空白登机牌管控不规范、围界高度不符合标准等。
㈢机场安检设施设备及人员配备情况
机场安检设施设备及人员配备情况按照《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人员定额定员》核定。
㈣发生运行类不安全事件数据
运行类不安全事件数据,包括局方明电或新闻媒体通报问题。
示例:旅客登机牌错误未识别、无关人员登上航空器、某机场工作人员违规使用控制区证件等。
㈤机场发生特别严重及严重安全检查事件数据
示例:参考《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事件等级标准》相关样例。
㈥机场一定时期频繁发生同类安检漏检问题
示例:某机场第一季度发生6起打火机漏检事件。
三、机场分级管控依据
结合执飞机场航班量,根据每年度安保审核结果及机场安保测试、机场安检漏检等数据,将执飞机场安保水平划分为三个等级,具体评估模型如下:
㈠机场安全保卫分级基础
根据《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要求,按照公司在机场年旅客吞吐量,机场划分为四类,同时,设定每类机场基准数据值(如表3-1):
表3-1 机场分类及对应基准数据值
类别 |
一类 |
二类 |
三类 |
四类 |
年旅客吞吐量 |
>50万人次 |
30万人次≦数值<50万人次 |
10万人次≦数值<30万人次 |
<10万人次 |
非正常事件数值(旅客吞吐量/10万人次) |
≦10 |
≦5 |
≦3 |
≦1 |
安保审核结果问题值 |
≦3 |
|||
机场安检设施设备问题值 |
0 |
|||
运行类不安全事件值 |
≦2 |
㈡机场分级数据占比关系
根据机场各类数据对比分析,为保证合理性,以4项数据作为基本数据,每类数据以100分作为基准分,当扣分值超过基准分时,相应对应数据得分值为0分,相关权重关系如表3-2。
表3-2 相关权重关系
事件类型 |
占比关系 |
扣分依据 |
机场安检漏检情况 |
30% |
在漏检范围内,一类机场每起扣5分,二类机场每起扣10分,三类机场每起扣15分,四类机场每起扣20分,超出额定范围每起扣减15分,依次累加 |
机场安保审核发现问题 |
30% |
超出评定标准1起扣20分,依次累加 |
机场安检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
20% |
超出评定标准1起扣10分,依次累加 |
运行类不安全事件 |
20% |
超出评定标准1起扣10分,依次累加 |
㈢机场分级公式
根据机场相关数据占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机场得分值,以此确定机场相应等级:
机场得分值=A´30%+B´30%+C´20%+D´20%
公式中:
A:机场安检漏检得分值;
B:机场安保审核发现问题得分值;
C:机场安检设施设备及人员配备情况得分值;
D:运行类不安全事件得分值。
㈣机场分级确定原则
1.根据以上公式进行推算,将机场分为三级,相应指标如表3-3所示。
表3-3 不同机场级别相应分值指标
级别 |
得分值 |
A类 |
得分≧90 |
B类 |
80≤得分<90 |
C类 |
得分<80 |
2.当机场得分值≧90,但机场安保审核时发现的问题会对航班正常运行带来影响,归为B类机场,示例:
⑴押解运输程序和实际操作流程不符合局方和公司规定;
⑵枪支弹药运输不符合局方规定;
⑶工作人员进入控制区未进行规范安全检查;
⑷加机组控制程序不规范等。
3.当机场出现以下事件时,归为C类机场:
⑴机场发生特别严重及严重安全检查事件数据;
⑵机场一季度发生同类安检漏检问题多于3起。
㈤示例:
以某机场为例,2017年统计数据如表3-4所示。
表3-4 某机场统计数据
机场 |
年旅客 吞吐量 |
非正常事件数值(旅客吞吐量/10万人次) |
安保审核结果问题值 |
机场安检设施设备及人员配备问题值 |
运行类不安全事件值 |
某某机场 |
162016(三类机场) |
1 |
4 |
0 |
0 |
根据统计数据,机场相应得分值为:(100-15´1)´30%+【100-(4-3)´20】´30%+100´20%+100´20%=89.5<90
因此评定巴彦淖尔机场属于B类机场。
四、机场分级结果应用
㈠不同安保级别机场的控制措施
根据机场安保级别,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状况,采取不同频次安保质量控制措施,如表4-1所示。
表4-1 不同安保级别机场的控制措施
级别 |
安保审核 |
A类 |
每3年一次,可采取文件调研审核方式 |
B类 |
每3年一次实地开展 |
C类 |
每2年一次,并视情开展专项检查 |
㈡频繁发生安保事件机场的控制措施
针对频繁发生安保非正常事件的机场(季度≧3次),申请对机场开展专项检查,对机场安保保障能力进行现场评估和验证。
㈢日常运行中发现机场出现问题的控制措施
针对日常发生安保非正常事件的机场,通过下发《安保信息反馈单》形式督促机场整改落实,并形成闭环管理。
五、机场分级动态监控
㈠每次航班换季期间与公司市场航线部门沟通,获取航空企业换季后航班量数据,并按此依据将机场进行动态监控;
㈡建立通航机场分级管控台账,明确各通航机场对应级别;
㈢按照质量控制计划,对通航机场开展安保审核,同时对接收到的各类局方文件进行分析,搜集机场安保事件信息;
㈣根据审核结果及核查到的相关信息,判定通航机场级别是否符合现有分级,如通航机场因安保违规事件不满足现有分级,则对其分级进行调整;
㈤每年10月31日前对执飞机场的安保等级进行公示,为航空企业制定下一年度机场安保审核计划提供参考依据。
六、机场分级台账保存
㈠各类文件应当进行定期的备份,以防电子版文件丢失;
㈡电子台账记录永久保存。
七、综述
通过采取机场安保分级管控机制,可以对保障良好的机场采取文件审核方式,主要将审核单发给机场,由机场自审并提供佐证材料,航空企业进行复核,这也体现了现在推行的企业主体责任和诚信机制;对频繁发生问题或者局方检查通报问题较严重的机场采取缩短审核周期或者开展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现场审核,发挥了航空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同时也更好的促进了航空企业和机场保障单位在安保运行保障过程中的互动,能够更加积极的促进航空安保规章在航空企业和机场保障单位的落实。
通过机场安保分级管控机制的建立,减少了现场审核频次,在降低航空企业成本上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中国民航安保发展道路上,创新大有可为,希望我们搭建的机场安保分级管控机制得到更多的推广和应用,为中国民航事业做出更多的贡献!(作者:张志涛)
参考文献: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M].政策法规司, 1996年。
[2]行政法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M].政策法规司,2018年。
[3]行政法规.《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M].政策法规司,2016年。
[4]规范性文件.《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管理规定》[S]. 民航局公安局,2017年。
[5]规范性文件.《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S].民航局公安局,2017年。
[6]规范性文件.《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事件等级标准》[S]. 民航局公安局,2017年。
[7]张志涛.《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执飞机场开展安保分级管控的初探》[J].《民航管理》,2020年第10期,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