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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运用法制思维助推民航机场运营效益高质量发展——以安检业务为例探讨

    尹怡娟 编 辑:陈虹莹 2021-11-05 18:24:00

      截止2020末,全国机场达244个,《四型机场构建行动指南》的出台对完善机场功能向纵深攻坚指明了方向。当前A-CDM体系对机场间的协作效率提升显著,从目前运行管理实践看:协同机制在飞机运行的全流程中运行顺畅、有序。云南机场集团贯彻落实民航高质量发展要求,借助自身一体化管理的有利条件,向内拓展在云南中小支线机场群开展协同一体化运行机制,并发布《滇西机场群(保腾芒)一体化协同运行服务手册》推动空地一体化运输协同发展。

      空中运行协同开展得顺畅有序,机场内部运营场景中各业务模块衔接协作也是四型机场构建应有之意。本文以航站楼运行中安检业务流程研讨为出发点,探索运用法制思维和内部深化协同机制提升环节运营效率。继而向上延伸,探索运用法制思维并搭建机场协同框架体系,助力民航机场运营效率高质量发展。

          一、不同视角下的运营出发环节

      (一)大众视角出行正常在航站区运行流程节点

      办理乘机手续(航司/机场地服)

      托运行李(航司&机场安检)

      安全检查(机场安检&航司业务借入)

      候机厅等待(商家服务&机场广播服务&保洁)

      登机(航司&机场安保)

      清点关舱门(航司&机场安保)

       (二)机场运营视角飞行正常运行流程节点如下:

      飞机配餐(航司&机场地服&空港航食)

      托运行李/货物邮件装机(航司&机场安检&搬运人员)

      飞行保障(航司&机场)

      飞机滑行至机位等待(航司&机场)

      飞机滑行准备起飞(机场&空管)

          通过拆解可以看到,保障运行以机场和航司为主体,分别对人流、飞机装卸保障两个端口开展,A-CDM系统更多的着眼于飞机保障环节,本文探索飞机保障的另一面涉及人流业务方分析。从机场内部的运行实际看,协同机制在逐步推进过程中,保障人流一端的业务流程中的各主体已经具备一定的协作意识,但仍停留在处理一个个具体或突发状况下的协同,很少拓展至制度层面或运用法制思维。各部门过多的侧重从自己的业务和岗位职责为逻辑思考出发点,较少触及协作角度推进人流端效率提升,导致在遇到突发或其他特殊紧急情况下,资源调配不及时临时协调受阻从而在整体上拖累了航班运行效率。

      二、以安检业务流程展开分析

          从安检环节运营看,涉及多主体监管(行业主管,公安局,所属公司)和多业务单位协作(政府机构,外事保障方、军队、航司),还有来自需求方(旅客、商家、货邮业务需求主体)的各类保障需求。业务涵盖军运保障,要客保障,常旅客,行货邮件,重要物资、商家物资,业务部门进出航站楼隔离区保障等。一个看似单一的业务环节在机场运行中不单纯只是大众吐槽的服务质量提升困难户形象。

          通过梳理安检通行环节,立足大众最关注的服务质量诉求点(排长队、服务投诉多)分析,提升服务质量的突破口及路径就非常清晰。因为大众端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大众诉求的提出和保障实际困难存在代沟,如何解决,进一步分析如下:

      (一)安检业务由来

          民航安检源自杜绝劫炸机,内生原因来自于飞机价值高,发生事故或事故征侯在大众范围影响程度大,波及范围广。随着国家经济实力增强和个人收入水平提高,引申出了对交通便捷性需要和对时间价值的追求,个体对快速通达性,通行效率,服务体验的追求成为更加朴素、大众的需要以及保障出行大众安全的底线需要。

      (二)法律、制度层面

          当前民航安全主要从业务层面规范,安检业务有来自民航法、民航安保条例 、安检工作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细致且广泛的编织了一张安全网保障飞行安全,安全来不得半点差错这是行业共识。但在大众范围,因全民素质参差不齐,总有个别的个体因各种原因掀起舆论热点引发关注。

          与其被动的等待大众在一次又一次有限的乘机体验中、舆论探讨中认清规则和法律底线,不如主动出击,用法制的方式明确乘机中的权利与义务。在乘机出行合同约定的起始就明确权责,运用法制的方式明晰各自的主体责任和边界,在发生冲突的过程中运用法律的方法借入并合理、合法的解决纠纷。

      (三)工作性质

      安检是授权实施的一种公开检查,任何参与民航运输的主体在要约并达成一致的过程中乃至完成整个合同的全过程从初始至终止都应明确知晓。在进入划定的安保区域,在乘机过程中参与并感知安全与服务的达成是来自全体履约者的一致努力而非某个环节中的某个个体不懈的努力甚至忍辱负重。处于权利义务对等的双方都应当约束各自的行为,应当从制度层级,从法律层面上清晰界定,运用法制的方式规范各主体的行为。杜绝旅客无端的对授权实施公开检查的工作人员做出不文明行为的现象。

          三、运用法制思维深化协同机制提升运营效率

          通过拆解分析安检流程中权利义务问题发现,服务质量的提升不仅来自于对民航机场自身的努力,还需要对服务主体进行规范。企业对内可以推进运用法制思维推进协同,权利与义务对等,运营环境的整体改善这需要来自全行业的倡议推动社会主体参与,共同构建和谐的出行环境。

          从机场航站楼运营环节分析看,航班服务准点率提不上去也是一个屡次被关注的问题。从运营看,航班准点率问题,来自于支撑点背后业务涵盖主体多元,因飞行航班保障因素多、受影响的点多面广,不仅来自本场还来自飞行前序航班、气象、对方机场保障能力、出行中互动的一群人等多种因素。前序主体突发的特殊保障需要,时刻要求、排队规则、考核指标在行业内部明晰,但对外部大众主体因工作业务要求,没有解释的必要。由此引发大众认知范围内的舆论诉求和服务投诉需要,即而派生出大量的无效投诉又无形中占用大量人力资源保障。

      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派生工作”建议行业专家和主管部门充分研讨,在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民航业探索加快构建面向旅客,面向服务主体的年度法规体系框架,明确的流程,特殊情况的处置原则,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制机制明确处置规范减少和降低无效投诉。

          从背景看这是一个历史问题,需要在一段时间内通过管理文化机制构建引导管理人员及员工转变观念和工作方法。其次在A-CDM框架下拓展航站区运营协调子系统,各业务部门运营内部协调细分系统,搭建统一的航站楼协调框架下的各驻场单位航站楼运营人流端协调机制看板。运用法制思维建立行动指南进一步细化各驻场单位内部协调运转的细化协作系统,协调权限通过定期,直接业务对应岗位授权的方式推进,使突发问题处理有章可循,痕迹有记录回查有路径可辩识提升各环节对航站区运营效率中的贡献份额。

          保障飞行运行正点率、准点率的各项指标体系构建已非常完善,下一步纵深细化飞行保障前端航站区各环节正点率、准点率指标建设也应提上日程,建议充分征求全行业从业者意见建议,借助全行业运营的成功经验,搭建航站楼协同运行指标框架、体系,助推机场业运行效率的提升。(作者:尹怡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