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机制的思考

綦琦 编 辑:张薇 2019-07-09 09:31:00

  从2013年起,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税费改革措施,大大降低了实体税费负担。特别是2018年,前期持续的减税降费措施产生的积极效应正在加速释放。减税降费俨然成为推动我国各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和实现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在国家层面大力推动为居民、企业减税降费的大背景下,作为民航行业主管部门亟需明晰环境、厘清思路、精准施策。

  具体到民航领域,供给侧的各市场主体面向需求侧的广大消费者提供最直观的产品就是以航空器作为载运工具的人和物的高速、高效位移。更具合理性的价格是进一步激发广大消费者释放其对民航产品购买欲望的最直接诱因。现阶段,我国民航产品价格由机票销售价格、民航发展基金、航空燃油附加费三部分构成。例如:广州到北京经济舱全价为2100元,航空公司以5.5折销售机票,消费者购买该产品需要支付合计1250元,其中:机票销售价格115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航空燃油附加费50元。机票销售价格由航空公司根据该航班的上座率和销售策略实时调整,几近市场定价;航空燃油附加费根据发改委设定的相关机制同国际油价联动形成,预期将随着国内航线全面实施市场化定价而取消;民航发展基金则作为政府强制性收费科目,随机票销售环节一并征收。当前制约民航产品消费进一步扩大和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突出,聚焦表现为价格体系仍具有较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无法满足进一步激发民航产品消费潜力的内在需要。旨在实现以降低民航发展基金年度收缴总量为核心目标的民航领域减税降费的系列措施将有望成为建设新时代民航强国和推动民航高质量发展的“良方妙药”。

  我国现行的民航发展基金于2012年4月1日起开始征收,其收费标准是国内航线每人次50元,国际航线每人次90元(其中20元为旅游发展基金)。民航发展基金的设立是为了取代之前执行的对消费者征收的机场建设费以及对航空公司征收的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缴中央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款专用。其使用范围包括: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对货运航空、支线航空、中小型民用运输机场的补贴;民航节能减排;通用航空发展;民航科教、信息研发和应用;安全能力和适航审定能力建设;征管经费、代征手续费的支出等七方面。民航发展基金及其前身对我国全民航发展意义重大、贡献卓越,是为我国实现民航大国、迈向民航强国提供了核心资源保障。但其过高的缴纳比例和征收总额也在相当大程度上抑制了现在和未来消费潜力的释放,特别是在全国性、全行业大力度推动减税降费务实举措的背景下,其弊端更加凸显。2017年我国旅客运输量5.52亿人次,其中国内航线旅客运输量4.96亿人次,国际和地区航线完成0.66亿人次。在不考虑该基金对支线航线消费者减免的前提下,以此估算民航发展基金2017年的收入应该为407.4亿元,消费者负担307.4亿元和航空公司负担约100亿元,总数平均到每位消费者为73.8元。因为理论上,航空公司作为供给方会轻易将相关增加费用转嫁到需求方的消费者身上。若以现阶段我国国内机票销售价格预估中位数1500元计算,民航发展基金平均占比为4.9%。这显然是一个偏高的比例。由此可见,持续征收民航发展基金的必要的,但有效降低其在消费支出的占比也是必须的。

  民航业作为国家重要战略产业,其服务属性决定了民航业具有高效地通过价格调节手段激发人民消费潜力释放的能力。行业管理者应责无旁贷地在行业层面大力推动为居民、企业减税降费,并以此提升我国民航产品价格体系的市场化程度。具体到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机制优化问题,笔者建议:必须以实现实质性降低收费水平为改革目标,推动形成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征收机制。如何优化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机制?笔者提出如下两个方法供进一步深入研讨:

  第一,直接降低收费标准。这种方法可以让民航发展基金的缴费主体--消费者和航空公司直观感受到民航业减税降费工作的效果。随着我国民航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和齐备,需要民航发展基金直接予以补贴和扶植的项目数量和投资金额将趋于“双降”。因此,采用分阶段、分步骤的减少基金年度收缴额是可行性的。具体做法是将每人次民航发展基金支付额同国内机票销售价格预估中位数的平均占比从现在的4.9%分两次逐步降到3%的相对合理区间,即新收费标准下降为国内航线每人次30元,国际航线每人次60元(其中20元为旅游发展基金)。预计方法一每年为消费者可直接减税降费119亿元(以2017年旅客运输量及结构估算)。

  第二,直接采用占比机制。这种方法可以让民航发展基金的缴费比例更加公平合理。以固定收费标准带来的直接问题是,无论消费者支付的机票销售价格高低,其缴纳的基金绝对数额不变,机票价格越低基金占比就越高。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增加了价格敏感性消费者的负担。因此,民航发展基金收取标准由绝对数改为百分比会在较大程度上鼓励和刺激民航产品消费行为。具体做法是将每人次民航发展基金支付由现行的消费者和航空公司共同负担改为仅由航空公司负担,民航发展基金缴纳数额按照国内机票销售价格的2.7%和国际地区机票销售价格的5%计算。若以现阶段我国机票销售价格预估国内中位数1500元和国际地区中位数2500元计算,即新收费标准是国内航线平均每人次40元,国际航线平均每人次145元(其中20元为旅游发展基金)。消费者名义负担为零,均由航空公司支付。预计方法二每年为消费者和航空公司可直接减税降费113.3亿元(以2017年旅客运输量及结构估算)。

  综上所述,优化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机制的最终目标始终应紧密围绕“让利于民”的这一中心,让人民切实收到来自民航业的“红包”,以此刺激和带动民航产品潜在需求的加速和扩大释放。扭住优化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机制的“牛鼻子”,牵起激发民航产品消费潜力的“缰绳”,大踏步奔向实现新时代民航高质量发展的“宏图大道”。(中国民航网 智库专家綦琦)